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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反腐负债”应由谁承担

(2014-04-29 06: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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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

村干部

纳税人

制度

杂谈

分类: 时评

老人“反腐负债”应由谁承担

 

乔志峰

 

老人自费反腐扳倒9名干部致负债4万政府补偿。安徽省灵璧县七旬老人汤尊自费反腐,成功扳倒9名干部后,落下了一身债务。日前,灵璧县信访局在召开听证会后,决定让汤尊所在的向阳乡政府对其补偿4.3万元,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427日《市场星报》)

 

首先,要向这位七旬老人的正义感和勇敢表达敬意。面对贪腐,他没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拍案而起,单枪匹马向县、市、省、中央纪委进行举报。在他的努力下,9名村干部共退赃11万元,8名村干部被县纪委开除了党籍,1人受到党纪处分。如果所有的公民都能像老人这样嫉恶如仇、无私无畏,必能在全社会形成反腐合力,让贪腐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再无藏身之处。

 

然后,要对灵璧县信访局为老人的付出进行补偿的做法点赞。老人的负债,不是为了个人消费,而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法规尊严所付出的成本。对此进行补偿,不仅合情合理,还能弘扬正气,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反腐倡廉中来。

 

然而,对于补偿款由政府承担的做法,我还是觉得值得商榷。政府的钱来自公共财政,说到底,为之埋单的还是纳税人。干部贪腐,却要由纳税人买单,未免有点不太合理,也不太公平。我建议,这笔赔偿款不妨让那9名被查处的干部来出,最起码也要让他们负担一部分。道理很简单——正是他们的胡作非为、贪污受贿,才带来了相应的社会成本。他们负担不起的部分,则可以考虑让其上级来分担,特别是那些存在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

 

忽然想到,如果今后形成一个制度:但凡查实的贪腐干部,都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成本,对举报人的花费进行赔偿,是否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贪腐和失职的成本,让某些官员有所收敛了呢?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14/0427/23/9QSIKUD3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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