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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超生该罚、维权应当

(2013-12-03 0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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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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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新京报

杂谈

分类: 时评

张艺谋超生该罚、维权应当

 

乔志峰

 

张艺谋工作室声明:确有21121日晚,艺谋工作室公开声明:张与妻子陈婷确实育有21女,愿接受调查处罚,向公众致以诚挚歉意。此外,张艺谋在回应中用半数文字斥责别有用心之人通过非法手段,跟踪偷拍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曝光其家人隐私,炮制并散布“三四个女人,七八个孩子”,“还有若干私生子”、“一个孩子奖励一千万”等虚假信息。身为公众人士,自己认可媒体行使正当舆论监督的权利,但是上述不实言论已严重干扰到家人的正常生活,更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对于谣言的始作俑者,我们正在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并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22日《新京报》)

 

张艺谋卷入超生丑闻已经有很长时间了,部分媒体和网友甚至发起了轰轰烈烈的“寻找张艺谋”行动。在舆论的倒逼之下,老谋子终于发声了——虽然不是他“亲自出面”,而是以“艺谋工作室”的名义发表声明,但不管如何,跟以前的“鸵鸟战术”相比,还算有点进步。

 

很多人都注意到,在这个声明中除了一些原则性的“场面话”,声讨斥责“别有用心之人”的内容占了相当大的篇幅,也因此引发了新的争议。有人质疑“这是道歉声明,还是声讨檄文”,有媒体更是刊文提醒“张艺谋超生莫把特权当权利”。确实,“艺谋工作室”这个声明搞得有点“粗糙”——现如今张艺谋正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哪怕是出于“灭火”的需要,也要先诚恳地承认错误再说,绝不能再刺激舆论、火上浇油了。这“危机公关”的水平也忒差了嘛。不过,如果抛开个人情绪等因素平心而论,老谋子要维权其实也没什么不对——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老谋子当然也享有同等的权利。

 

张艺谋超生了、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应当依法进行处罚,绝不能因为他是名人而网开一面;同时,如果真有人造谣中伤,张艺谋依法维权也理所应当。超生是超生、维权是维权,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张艺谋超生在前,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其进行骚扰、造谣。但最后还是想提醒一下张艺谋以及其他名人:作为公众人物,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是最低底线。别平时习惯搞特权、享受特殊待遇,等到犯了众怒受了伤害才想到法律和维权。

 

 

新闻链接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3-12/02/content_481480.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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