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将剩勇追“大师”
(2013-07-29 0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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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宜将剩勇追“大师”
乔志峰
王林自称气功真假都不犯法,希望不要再考究。“气功大师”王林近日回应质疑称,自己的气功是真是假都不犯法,与大家、与法律没关系,希望不要再去考究,只要考究是否犯法就可以了。江西萍乡宣传部称,市公安局认为王林与一些商人之间是个人经济利益纠纷,警方与纪检部门未介入。(7月28日《京华时报》)
女明星的干爹、某些官员的“保护神”,诅咒记者“不得好死”、警告司马南“隔几十米用气功戳死你”……曾经不可一世、呼风唤雨的“大师”,终于犯软蛋了。我也终于可以松口气了——此前,我也曾撰小文质疑过“大师”,万一“大师”龙颜大怒祭出盖世神功,别说隔空戳死我,就是在我床上放条“白娘子”或“小青”,我也小命堪忧矣。
气功真假都不犯法?不一定吧。首先,这涉嫌诈骗。杂耍是杂耍、魔术是魔术,跟气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说自己是杂耍和魔术,等于承认表演是假的,有言在先,不算欺诈;但宣称自己是气功,以此来欺哄愚昧者和崇拜者,就不对了。况且,已经有“大师”的弟子“反水”,指“大师”精于敛财:被称为王林“关门弟子”的江西商人邹勇对媒体表示,王林总是通过各种明示暗示他交拜师费。邹勇称他陆续给了王林成百上千万元的财物。邹勇对记者说,实际数额比有关媒体所报道的还要多,还在统计。其次,“大师”玩转的恐怕不止是气功,更是涉嫌进入权钱交易的“深水区”。比如说坊间盛传的“50斤黄金行贿事件”,有还是没有?如果确有其事,那就涉嫌“介绍行贿罪”,是如假包换的犯法,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王林与一些商人之间究竟是不是“个人经济利益纠纷”,还有待查证。而“大师”与一些官员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一些与王林有交往的领导干部因贪腐问题事发,纷纷落马。“大师”那满屋子的合影中,有不少官员的“光辉形象”。他们跟“大师”有何交往、其中有无猫腻,或许都有深入调查的必要。从近期当地官方对“大师”事件的态度来看,或许有息事宁人、投鼠忌器的考虑。这说明,媒体和公众还有必要加把劲,宜将剩勇追“大师”,真相不出、追问不止。“大师”已犯软蛋,真相呼之欲出,关键看有司想不想查、敢不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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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13-07-28/0204277894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