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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上海男子持枪杀6人丧心病狂 全社会必须共诛之

(2013-06-23 08:12:46)
标签:

陈水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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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

公敌

全社会

杂谈

社论:上海男子持枪杀6丧心病狂 全社会必须共诛之

 

上海男子持枪杀死同事哨兵等622日晚,上海宝山男子范某因工厂经济纠纷与同事发生矛盾,持械将同事打死,取出私藏猎枪,乘车逃跑,杀死一名司机折返,在某部队营房门口用猎枪杀害一名哨兵,抢得枪支后驾车返回化工厂,用猎枪杀害工厂负责人李某等3人。

 

警方综合人证、物证、技术鉴定等各方面调查结果,无可辩驳地证明,范某就是这起持枪杀人案的元凶。

 

不论出于何种动机,丧心病狂拿他人下手,夺去6条无辜者的生命,这是何等严重的反社会罪行啊是可忍,孰不可忍!这种极端行为,完全击穿了人性的最低底线,是社会完全无可容忍的,理应受到公众舆论最强烈的谴责!

 

然而,我们也警醒地注意到,坊间也存在些许杂音。极个别网民硬是把范某变态的犯罪动机,归结于他个人生活的不幸。也有个别旁观者,把范某如此毒辣的手段,归因于他所遭受到所谓的“冤屈”而抱同情的态度。这种杂音,虽是极少数,但具有一定的“杀伤力”,它客观上忽略了持枪杀人行为带来的严重社会伤害,转移了法律问题的定性,掩盖了社会矛盾的本质,更误导人们对这种极端方式施以同情。这种滥同情,说到底,本质上是一种恶,是对法律尊严、公众情感、社会心理的“杀戮”。

 

试想,只要范某还有一丁点人性,怎能忍心向他人下手?只要他还有起码的良知,怎么能把个人所谓怨恨迁怒于整个社会?他杀人夺枪,再杀人,如此表现,怎么能让人同情?如此行为,还有丝毫人性?从他决定报复社会的那一刻起,他就站在了公众的对立面,就是民众的公敌!特别是他夺枪后,专门驾车返回化工厂,工厂负责人李某等3杀害。那可是关心他、爱护他、代表他的领导啊,“生我者父母,养我者领导”,他这是要逆天啊!

 

惩恶扬善,人人有责。持枪杀人案的行为人,明显带有报复社会的恶劣性质,这种报复行为不可饶恕,我们表示最严厉的谴责。在这大是大非面前,小众舆论也不能有丝毫的错位,否则,可能造成严重的误导,鼓励一些有反社会杀戮心理倾向的潜在者实施犯罪。若此,社会会是一种什么情形?每个人会处于一种什么状态?这是你、我、他,大家都绝不会同意的!作为一个出现过杨家将的城市,更是绝不会同意的!

 

玩火者,必自焚。范某持枪杀人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他留存在公众心里的,只会永远被唾弃与被谴责。(乔志峰抄袭《厦门日报》之雄文《陈水总如此丧心病狂 全社会必须共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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