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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不必对“厕所民工禁止入内”口诛笔伐
乔志峰
武汉1处厕所刷标语:民工禁止入内,违者罚款二百。市民刘先生发现小区外的一座厕所上写着如上标语,他觉得这是对农民工的歧视。在厕所旁,有一栋外表光鲜的两层高居民楼。该楼业主是一名婆婆,她承认厕所上的标语是她所写。她说附近一些厂房是她修建的,这个厕所也是她修建的,主要为了方便附近厂房的员工使用,一般每人如厕一次收费一元,有时候也不收。由于这一带外来农民工较多,常来这里上厕所,把厕所卫生弄得很脏,才写下这样的告示。(3月26
“民工禁止入内,违者罚款二百”,确实有点雷人,也难逃歧视之嫌。不过,标语背后还有另一面。一家厂房的员工肖女士就说,的确有些人素质不高,常常把厕所弄得很脏。部分人不讲卫生,当然不能成为歧视所有民工的理由;但不管怎么说,雷人标语的出现并非完全没有来由。雷人标语的制造者应该反思,那些不讲卫生不爱护厕所环境者亦需反省。
此新闻一出,网络上立马一片口诛笔伐之声。其实这大可不必。假如业主所说属实,厕所由其私人修建,那么很显然,这是一座“私家厕所”。而“私家厕所”并不具备公共设施的属性,并没有为公众提供“方便”的义务。不允许某个群体进入,或许在道德等方面会招来微词,但从法律角度看,并无太大不妥。
与之相对,公共场所对公众开放厕所则是大势所趋,甚至一些有条件的企业也应主动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为市民大开“方便之门”。公共设施建设不足、管理不善,才是造成不少地方如厕难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政府加大投入、加强管理。至于“私家厕所”是否愿意为此出一份力,可以宣传、可以呼吁,却不能强制,也不能搞“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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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13/0326/02/8QS2GURR00011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