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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微博“不接受举报”保护了谁

(2012-10-24 07:54:26)
标签:

梅河清

宋体

微博

广州纪委

广州市纪委

杂谈

分类: 时评

纪委微博不接受举报”保护了谁

 

乔志峰

 

广州纪委称官方微博不接受举报是为保护举报人920日,广州市纪委官方政务微博正式上线。但运行1个月以来,有网友对微博不接受举报和投诉表示失望和质疑。对此,纪委常委梅河清表示,举报信息内容具有一定的保密性,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信息不被泄露,不宜过于公开,以免不利于案情的调查。1023日《新快报》)

 

广州纪委“保护举报人”的初衷可以理解。在现有环境下,这是有必要的,也是必须的。然而,纪委微博不接受举报”的做法,或许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举报人,但同时却更是保护了腐败分子——众所周知,在当今网络社会里,网络特别是微博已经日渐成为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反腐利器”,近年来因微博曝光而落马的官员不断增多。拒绝微博举报,等于是堵塞了一个效果显著的反腐渠道,会让不少腐败分子弹冠相庆。

 

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河清表示,官方微博之所以“不接受举报”,是考虑到纪检举报渠道的畅通和多样,已开通了电话、纪检官网网络举报平台、投送举报信、到纪委接访室、手机短信这五种举报方式。其实,纪检举报的渠道理应是越多越好,以满足不同举报人的实际需要。多一个渠道多一条路,多一份监督多一份威慑。不能因为已经有了若干渠道,就拒绝更新、更有效的举报渠道,甚至人为地设置障碍。微博举报的最大优势,不仅在于方便快捷、成本低廉,更在于公开透明,将人为干涉的风险降到了最低。从广州纪委现已开通的电话等举报渠道来看,其致命缺陷就在于不公开、不透明,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莫非拒绝微博举报,就是担心有些事情一旦公开透明了不好控制,容易“骑虎难下”?

 

保护举报人”的说法并不能成为拒绝微博举报的充分理由。纪委要相信举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他们肯定会非常谨慎,不会故意“往枪口上撞”。保护举报人固然很重要,但也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举报,为贪腐分子“网开一面”。我国至今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举报人,如果真心希望群众踊跃举报,最关键的还是要抓紧出台《举报法》或《举报人权益保护法》,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和污点证人制度并制订具体的保护措施,而非顾左右而言他。

 

新闻链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10/23/18499459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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