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罚款管不住机动车道乞讨乱相
(2011-07-28 08: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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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 |
50元罚款管不住机动车道乞讨乱相
乔志峰
广东珠海规定司机车道上施舍乞丐可罚款50元。《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机动车道上兜售、乞讨或者发送物品,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向在机动车道上乞讨的行人予以施舍均被禁止,《条例》生效后,无论是行乞者还是驾驶员都将面临交警警告或50元罚款。(7月27日《广州日报》)
机动车道上行乞的乱相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还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早已为交通管理部门和公众所深恶痛绝,但一直以来却难以找到合适方式来进行有效管理。珠海试图采取立法形式对马路行乞和驾车员施舍行为开罚,可谓是开全国之先河。然而,此项规定却有一个最让人困惑的地方:行乞者和施舍者均将被处以罚款,那么作为交通管理者的交警又在做什么?难道他们今后的工作就是罚款了事?果真如此的话,此举是否有“以罚代管”的嫌疑?
50元罚款管不住机动车道乞讨乱相。机动车道上的乞讨者没有几个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基本上全都是职业乞丐。这些人把乞讨当成了一种谋生的手段或者说是发家致富的“生意”。他们收入不菲,50元罚款对他们而言不过是“毛毛雨”罢了,罚了就罚了吧,多拦几辆车就挣回来了。而很多司机之所以会施舍乞丐,并非他们“很傻很天真”不知道乞丐是假的,而是为了快点支开乞丐避免麻烦。交警部门不能及时为司机解决麻烦、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反倒拿罚款相威胁,是不是有点转嫁责任的意味?最近,珠海刚刚抢注了“幸福之城”商标。请恕我直言,当司机们面对乞讨左右为难的时候,他们的“幸福”感能不大打折扣吗?
其实,机动车道上乞丐频频出没的现象,不过是现如今职业乞丐泛滥成灾的乱相的一部分。怎样才能管住这一乱相?一是对需要帮助的真乞丐给予救助,二是对职业乞丐一律以诈骗论处。做到了这两点,不仅机动车道上会恢复正常的秩序,整个城市的“幸福”感也会得到提升。
(继续追问温州动车灾难真相!谁都别想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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