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免高速费被判无期案”应如何“再审”
(2011-01-15 08: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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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建锋河南省再审高速费共同犯罪乔志峰杂谈 |
分类: 时评 |
“骗免高速费被判无期案”应如何“再审”
乔志峰
新华网快讯: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凌晨决定,对“时建锋因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称:时建锋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一案引起了媒体强烈关注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询问了时建锋。时建锋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因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发生变化。
我对此一点都不感到惊讶。这并不仅仅是因为深知此案广受关注,更是因为我一大早就看到了来自《新快报》的一则最新报道:河南逃368万元过路费者称系为弟弟顶罪,将不上诉。——或许,这就是当地法院所说的“时建锋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媒体已报道,如果法院再不采取“紧急行动”,恐怕将非常被动。
尽管不知道媒体的报道和案子再审之间是否确有关系,但这边媒体刚刚得到新情况并决定予以报道,那边法院就于凌晨紧急决定启动再审,还是让人多少感到有点“微妙”。于是,就产生了一些新疑问:所谓的“新证据”到底是当地法院自己进行复查发现的,还是记者调查发现的?要知道,就在两天前法院还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信誓旦旦宣称“量刑适当,并没有过重”呢。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时建锋还曝出了很多猛料:一,“一条高速路上超载的都是假军牌车”;二,高速路上有内鬼,收了钱就不怎么管了。每个月都给他们(收费站的人)六千元;三,如果被人拦住了,就会避开摄像头给烟……假如他所说的内容属实或部分属实,当地高速收费领域存在的乱相可谓是触目惊心,其中不仅有腐败现象,甚至还可能有违法犯罪的行为。也许正是知道自己所披露内幕的严重性,时建锋在面对记者“你认为会牵出一大群人?”的询问时,不无担心地表示:“肯定会的。说多了,会死得早。以后你们就明白了。”
对“骗免高速费被判无期案”应如何“再审”?窃以为,除了应慎重调查新证据之外,纪检部门和公安机关也应立即介入,彻查事件背后到底有多少其他黑幕。为了避免事情因牵涉太多而遭遇地方保护的阻力,我在此郑重建议河南省政府为此成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及时进驻平顶山。同时,应责成当地相关部门加强对时建锋生命安全的保护,坚决杜绝“被自杀”等“意外”的发生。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11-01-14/084721814871.shtml
http://news.163.com/11/0114/09/6QBMHHUB00014JB5.html
http://news.163.com/11/0114/06/6QBC41G200011229.html
http://news.163.com/11/0113/08/6Q8VAGF0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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