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丽萍炮轰“同性恋”意欲何为
(2011-07-01 08: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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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丽萍炮轰“同性恋”意欲何为
乔志峰
6月26日,内地女演员吕丽萍转发了几条以“羞耻”、“罪人”等词汇描述同性恋群体的微博,在网络中引起轩然大波。29日晚,主持人蔡康永发微博质疑,称吕丽萍缺乏做人“最根本的道理”。(6月30日华龙网)
红旗飘飘、红歌阵阵,一派和谐盛世的氛围之中,吕丽萍突然跳出来高调“反同”,到底意欲何为?或许,她是“夫唱妇随”为丈夫孙海英摇旗呐喊?——因为孙海英亦曾公开宣称“同性恋就是犯罪”,引发舆论一片口诛笔伐。但我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孙海英那档子事儿已经过去好几年啦。或许,她是眼红人家郭美美风生水起红透了半边天,也想通过微博之爆炒作一把?我同样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老吕同志都已经是“大妈级”的人物啦,咋可能跟那些小姑娘们“争风吃醋”哩。思来想去,我认为吕丽萍的微博应该是发自内心——她确实跟自己的丈夫在思想上保持了“高度一致”,她确实认为同性恋有“罪”。
“同性恋无罪”早已是一种常识,在此不再赘述,建议吕丽萍两口子自己去查查相关资料。而毋庸置疑的是,尽管同性恋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但在现实中却依然时时可能遭遇歧视和污蔑。有时他们甚至连做善事的权利也会被剥夺。媒体曾经报道过一个典型事例:大学生李玉在填写献血健康登记表时遭遇尴尬,她因为诚实而失去了献血的资格。今年20岁的李玉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说:“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规定。我觉得这是歧视。”李玉是一名女同性恋,她在献血前填写性取向一栏时如实填写了自己的情况,但保健中心的工作人员拒绝接收她的献血申请。李玉在网上一份呼吁政府去除献血条例中歧视性条款的倡议书上签了字。女性同性恋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能比普通人群还低,她们应当获得与其他人平等的公开献血的权力,为何现行法规不分青红皂白将所有的同性恋者一概摈弃在献血车之外呢?同性恋者的血也是热的,他们献出鲜血也是为了挽救生命。他们只不过是性取向有点特别罢了,其他地方跟普通人并无太大差别。鲜血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都是真真切切从血管里抽出来的,都带着献血者的体温和真情。不管是普通人还是同性恋者,愿意献出自己的鲜血,都是值得尊敬的。
第一次“了解”同性恋这个群体的生活,是阅读台湾作家白先勇的小说《孽子》。书中说同性恋者的王国“只有黑夜,没有白天”,这不仅是对许多同性恋者“昼伏夜出”生活的真实写照,更是折射了他们承受社会和世人的不理解之后苦闷压抑的内心世界。很多时候,对同性恋者的傲慢与偏见源于对这一群体的不了解。有一次我查找资料,误入了某同性恋论坛。我发现,论坛的气氛非常好,鲜见某些普通论坛那种剑拔弩张、“板砖纷飞”的场景,大家都在心平气和地聊天和探讨问题。也许是因为平时承受了传统社会太多的歧视和不公待遇,同性恋者异常的团结友善,如果其中一个人遇到了问题,哪怕是很小很小的问题,就立即会有一大帮热心人给他(她)出主意、想办法。说老实话,看了该论坛上的部分帖子之后,我不仅更深入地了解了同性恋者的心理,也对一些同性恋者表现出来的坚强和乐于助人的美德产生了深深的感动。
我曾去电视台录过一期关于同性恋和艾滋病话题的辩论节目,几位嘉宾和现场观众就此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有一位同性恋者也勇敢地来到现场参与互动。现场某些人对同性恋者流露出的傲慢与偏见,让我感到很惊讶。一位老年观众一直追问那位同性恋者:你这样子怎样跟家人交代?最后,忍无可忍的我代其进行了回答:同性恋又不是罪过,凭什么要“交代”?!而一位身份是“情感专家”的女嘉宾,则反复逼问:如果有治疗同性恋的药物,你吃不吃?我又忍不住拍了桌子:大多数同性恋都不是病,吃药干什么!
中国现在有3000万同性恋者,这是一个不小的群体。他们也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他们的血也是热的,他们的心也是善良的,我们为什么非要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们呢?我们为什么不能给他们以更多的理解和尊重呢?一个尊重个体差异的社会,才是文明的社会。期待有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同性恋者现在的生活状况和内心想法,早日解除对他们不必要的歧视和恐惧。本文标题为《吕丽萍炮轰“同性恋”意欲何为》,实际却并未纠结于吕丽萍其人其论——她一个人的偏见说明不了什么,就当她那了个啥吧。我最想表达的是,别人怎么看怎么说都不重要,对同性恋者而言幸福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权益也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勇敢地站出来去争取自己应有的幸福和权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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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11/0630/11/77PT26L400011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