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为啥怕见阳光
(2010-04-19 14: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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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交警机动车道洗具交通秩序乔志峰杂谈 |
分类: 时评 |
执法者为啥怕见阳光
乔志峰
武汉一名交警躲在楼上偷拍违章,称:“躲着执法也是执法,屋内拍摄是因为外面太阳晒人”。交警离开时记者发现,该交警将车停在了机动车道上。律师指出,采用躲在角落或树丛后面偷拍的行为,有悖于行政执法依法公开的原则,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4月18日《楚天都市报》)
交警躲在楼上偷拍违章,并称这样做是怕被太阳晒。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当天是阴天,并没有太阳;并且,他自己一边在拍别人违章,一边却把车停在了禁止停车的机动车道上。如此执法,怎能服众?如此素质,又怎配得上身上的警服?——当然,也有可能相关部门很快就会出来“澄清”:偷拍者不是正式交警,而只是一个“临时工”。
交警偷拍违章的现象极其普遍,早已成为不少地方交警部门创收的杀手锏。有的地方嫌交警单独偷拍不过瘾,甚至还要发动群众、以有偿方式鼓动和引诱“志愿者”参与拍摄。于是,司机开车出门就成了冒险之旅,很多“长枪短炮”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虎视眈眈,一不小心就会被“咬”上一口。司机们的“杯具”无疑是执法部门的“洗具”——又能大把罚钱了嘛,经济效益又“再创新高”了嘛。
《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恰如法律界人士所言,交警执法采用躲在角落或树丛后面偷拍的行为,有悖于行政执法依法公开的原则。同时,此种执法方式的动机也值得怀疑,有“以罚代管”之嫌。交警部门的职责,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绝非罚款创收。交警对偷拍和罚款乐此不疲,却既不及时纠正违章行为,也不积极疏导交通,难道不是“以罚代管”?法律赋予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只是一种手段,其真正目的还是为了实现良好的交通秩序。只顾偷拍罚款却罔顾交通秩序的做法,难道不是舍本逐末甚至是以权谋私?!
某些执法者为何怕见阳光?因为他们习惯了“阴天”,因为他们习惯了像老鼠一样躲进阴暗的角落,因为他们的某些作为见不得阳光。欲改变某些领域的乱象、切实推进“阳光执法”,仅仅靠所谓的道德约束和职业教育恐难奏效,关键还是要有严厉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后盾,特别是必须让普通民众拥有更多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评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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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10/0418/06/64HJ0SQR00014A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