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回如何审判初中生“临时性强奸”案
(2009-12-01 15: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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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协警说辞女护士强奸罪乔志峰中学生临时性强奸杂谈 |
分类: 时评 |
看这回如何审判初中生“临时性强奸”案
乔志峰
吉林省舒兰市某中学15岁的初二学生张某潜入医院,掏出刀子将女护士逼进二楼卫生间对其猥亵了近50分钟,猥亵中欲施强奸未果,而后逃离医院。被抓获后张某称,当天作案属“临时起意”。近日,舒兰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张某提起公诉。(11月30日《新文化报》)
不久前,一起派出所协警“临时性强奸”的新闻引发轩然大波——浙江南浔两位协警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南浔法院称两人事前无预谋,属于“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因此给予从轻处罚。一时间,“临时性即意犯罪”和“临时性强奸”的说法迅速走红,网民们纷纷猜测这样既无法律来源又无条款依据的新名词,是为了给两名协警脱罪而特意编织的说辞。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协警“临时性强奸”余温未散,初中生“临时起意”案又横空出世了。
小小年纪便潜入医院对女护士施暴,事后还知道以“临时起意”来为自己开脱,不得不让人对现在某些孩子的早熟和老到感到吃惊。不知道该初中生看没看过协警“临时性强奸”的新闻?据我推测,他应该是看过的——否则,一个15岁的孩子,怎么能具备自创如此绝妙好词儿的水平呢?真是有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就能“潜移默化”出什么样的孩子,一恸!
忍不住将两个案子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初中生是在医院看某卫校招生简章时遇到护士才生出歹意的,而两名协警则先跟受害人一起喝酒,然后将受害人带到宾馆开房并趁其醉酒没有意识、无力反抗,先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初中生强奸未果,两协警均强奸成功;初中生是一人作案,而两协警却是两人合伙施暴……
很显然,初中生的“临时起意”比协警的“临时性即意犯罪”有说服力多了!不由得好奇:前有车、后有辙,既然协警“临时性强奸”获得了从轻处罚,这回的初中生“临时起意”已经被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最终又会如何判决呢?说实话,我对此忧心忡忡。如果初中生也因“临时性”的说辞获得了轻判,毫无疑问将进一步伤害法律的严肃性,意味着“葫芦僧判葫芦案”的恶劣现象进一步蔓延;但如果初中生“临时性”的说辞没有被采信、他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对法律公平公正所带来的伤害也是显而易见的——为何只许协警“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法院将如何审判初中生“临时性强奸”案?这还真是一件需要智慧的事情。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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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09/1130/01/5PB54J9I000120G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