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箭头”直指迷失的责任
(2009-11-11 14: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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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杆箭头平级直行产权单位郑州乔志峰杂谈 |
分类: 时评 |
“死亡箭头”直指迷失的责任
乔志峰
河南郑州一条公路的直行标志指向路中央的电线杆,导致事故频发。网友戏称该标志为“死亡箭头”。并且,郑州的“迷魂阵”不止一处。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郑州市有多处地段都存在电线杆占道,而且无一例外都发生了撞击事故。这些路段附近居民反映,很少有相关部门切实解决问题,大多数以部门间互相推诿扯皮不了了之。(11月10日《河南商报》)
电线杆矗立在马路中央,已经够吓人的了;更匪夷所思的,是竟然还有直行标志指向路中央的电线杆!指示箭头原本应用来保障机动车行驶安全,但这个指示箭头却变成了“死亡箭头”。不知内情的人,说不定还以为这不是巧合,而是“别有用心者”故意给司机设的一个“陷阱”呢。
电线杆咋跑到马路中央去了呢?电线杆的产权单位郑州市电业局称,这是修路造成的,电线杆原本在路边,后来马路拓宽时,没人告知电力部门,更没有将移杆资金放入修路预算,电线杆就被“晾”到了路中央,他们也“有苦说不出”。随后,记者从郑州市市政局获悉,连云路部分路段修建由市政负责,“但我们跟电力、通讯等部门都是平级单位,没办法协调他们。协调工作,只能由政府进行。”电线杆的产权单位等着修路单位“告知”,修路单位却等着政府“协调”。两家推诿扯皮的后果,是电线杆占道的安全隐患得以形成、是直行标志变成了“死亡箭头”、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这怎不令人唏嘘!
“死亡箭头”指向的,不仅是马路中央那根害人的电线杆,更是某些政府部门“迷失的责任”。电业局理应负起对电线杆的管理和养护责任,既然修路涉及到了电线杆,完全应该主动同相关单位联系协商妥善的处理办法,何必非要坐等修路单位“告知”?修路单位自称“跟电力、通讯等部门都是平级单位,没办法协调他们”,平级单位无法协调,这算哪门子“理论”!即便真的须由政府出面才能协调,不知他们向政府进行汇报了吗,争取进行协调了吗?在协调尚未有结果甚至根本没有进行协调的情况下,就将电线杆“晾”到了路中央,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在拿人命开玩笑?!至于当地政府,难道他们没看到电线杆立在马路中央?难道他们没看到“死亡箭头”指向电线杆?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手下的某些部门在踢皮球、推诿扯皮?但凡有一点责任心,就不可能容许“死亡箭头”的存在!
很多问题的存在,都跟政府部门的失职失责脱不了干系。公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责任的迷失,不仅会给社会带来很多难以弥补的恶果,也严重影响了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前段时间风靡一时的“寻官启事”,折射的就是老百姓对失职失责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嘲讽和不满。郑州有如此多的电线杆占道,过往车辆每天都要提心吊胆地在大马路上玩“躲猫猫”,这是多么滑稽和可悲的景象!但愿这不正常的景象能够引起当地政府和领导的重视,但愿闻所未闻的“死亡箭头”能够帮助某些人找回那份迷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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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09/1110/06/5NO3U4H400011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