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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发布“小姐裸照”,新记者吧?
乔志峰
事情终于真相大白——裸照原来是记者“擅自”发布的,跟公安没有关系。不由得长叹一声,记者呀记者,你咋这么傻呢。你说你拍这种照片干啥,拍了之后不留着自己欣赏还非要发到网上,这不无事生非吗?看看吧,“不顾职业道德”、“一点社会责任感都没有”的大帽子忽悠一下扣到了你的头上,就差对你进行“跨省追捕”啦。我猜你是新记者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光头警”面对弱女子如此威猛肯定也不是一天炼成的,人家平时肯定久经考验,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说不定人家这么多年就是靠着这股子狠劲儿在警界立足呢,没想到却被你这个傻记者给曝光了,甚至形成了一个“网络事件”。按照常理推断,“网络事件”后果很严重,万一影响到人家的前途咋整!你是新记者吧?
此次警察扫黄,安排了当地多家媒体记者跟随采访。不管干啥事儿都要请一帮记者跟着摇旗呐喊,早已成为某些政府部门的常态啦。可是,人家安排你去采访,是让你进行正面报道唱赞歌的,可没让你瞎照一气。要贴金,不能抹黑;要主旋律,不能搞杂音。连这点常识都不懂,你是新记者吧?
啥叫“擅自”懂不?就是不经过相关单位和领导审查。你发照片,咋不让警方审查哩?太看不起人啦,这样“擅自”作主风险太大啦。亏得你是在郑州,你要是在东莞,可就违反了被采访者享有“刊播前审稿权”的规定啦,宣传部门今后可能就不给你发放“专用采访证”啦。连危及自己职业生涯的傻事都敢干,你是新记者吧?
痛定思痛,希望媒体以后在加强新记者的职业道德培训的同时,更要培训他们对社会的适应能力,要分得清眉眼高低,万万不能为了所谓的“道德”呀、“职责”呀、“良知”呀之类虚无缥缈的东西,去曝光那些得罪人的事情啊。即使要报道,也要从正面报道,比如在报道火灾时多讴歌救火英雄,在灾难发生后多歌颂灾民的顽强等等,例子有很多嘛,都很主旋律嘛。当个记者不容易,当个好记者更不容易,当个人人喜欢尤其是领导喜欢的好记者,就更更不容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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