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如厕竟须经理“批条子”?
(2009-07-22 17:26:48)
标签:
法律条子劳动者资方工人乔志峰杂谈 |
分类: 时评 |
工人如厕竟须经理“批条子”?
乔志峰
广东东莞一家模具厂将男厕锁住,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并且时长仅有几分钟。在工厂规定的如厕时间外,员工如果想如厕,都必须要到经理那里批条子。“工厂只有一个男厕所,门被锁后,我们近90名男工,有时候憋得很惨。”工人阿华说。(7月21日《新快报》)
工人如厕竟须经理“批条子”,实乃亘古未有之奇闻。在这样的工厂上班,工人想不被“憋得很惨”都难。我更担心的是:假如经理外出不在厂里咋办?谁来批这个条子?难道工人们因此就不准上厕所了吗?!
一个如厕“批条”,将劳动者的卑微、工厂管理者的“威风”显露无疑,折射出当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未完全得到有效保障的现实。企业之所以连员工如厕都管,原因很简单,无非还是想通过严格管理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也不能说不对,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管理者因此就可以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将劳动者当成是挣钱机器。近年来频发的一些管理“滥规定”,比如吃饭限时、上厕所限次限时、女职工限制生育等等,都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坚决予以叫停。
劳动者自身权益遭践踏却敢怒不敢言、资方无视法律为所欲为,源于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对等。当前经济形势疲软导致就业压力加大,更是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不对等地位。当劳动者面对领导、面对强势的“资方”的时候,他们不得不选择妥协和退让。因为,如果他们胆敢得罪领导、违反公司的“规定”的话,他们必将为之付出沉重代价。特别是在如今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他们忍耐的底线必将不断退守,直至越过屈辱的红线。
其实,越是在当前这样的背景下,就越需要劳动部门负起责任来,以法律为准绳严打劳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监管的缺位,才是导致劳动违法行为频发和劳动者越来越弱势、资方越来越强横的最根本的原因。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缺少法律法规,缺少的是执行的刚性。出现工人如厕竟须经理“批条子”的现象,不仅是劳动者的悲哀,更是法律的悲哀——仅仅停留在书面上和口头上法律条文,还有何威慑力和约束力可谈?在现实语境下,劳动者在资方面前本就处于弱势地位,如果相关部门再不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说句“严重”点的话,还让劳动者怎么活?窃以为,对出台类似“滥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曝光和严惩,如果其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存在的不作为的问题,更须严厉问责。
新闻链接
http://epaper.xkb.com.cn/view.php?id=422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