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行为”不是卸责的“挡箭牌”
(2009-06-16 17: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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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个人行为”不是卸责的“挡箭牌”
乔志峰
13日下午,五人爬北京箭扣野长城遭雷击,其中一对博士夫妻身亡。14日,事发野长城所在的怀柔区雁栖镇召开紧急会议,即日起禁止村民引导游人攀爬野长城、在周边增派看护人员。对于“游人付20元可爬野长城”的质疑,雁栖镇镇政府庞主任称,五名游客确实在购门票后爬野长城,但该票只是西栅子村观光园区门票,野长城不在景区中。“我们坚决禁止村民引导游客爬野长城,有的游客执意要爬。”庞主任表示,五人攀爬属个人行为。(《新京报》6月15日报道)
博士夫妻爬野长城遭雷击身亡之后,当地政府“即日起禁止村民引导游人攀爬野长城、在周边增派看护人员”的措施可谓是“亡羊补牢”,值得肯定。但相关领导急于澄清游客攀爬属“个人行为”的做法,我却不敢苟同。
有的游客无视“未开发长城禁止攀爬”宣传牌的提醒,自己“执意要爬”,当然不应该。但作为当地政府,明知攀爬野长城存在危险,为何没有采取更严密的防范措施?出事后他们采取的一系列“亡羊补牢”的措施,其实是反证了此前防范措施的不力——现在“禁止村民引导游人攀爬野长城”,是否说明以前存在这种现象?现在“在周边增派看护人员”,是否正说明以前看护人员人手不足?悲剧的发生,至少说明一切并未做到天衣无缝、无懈可击。
当地政府之所以抛出“攀爬属个人行为”的说法,我估计其目的无非还是试图自证“清白”、撇清责任,进而回避舆论的质疑和问责的压力。然而,“个人行为”并非出事的惟一原因,也不可能成为卸责的“挡箭牌”。当地政府与其急于让游客“所有问题都自己扛”,倒不如痛定思痛认真查找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堵塞漏洞,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毕竟,“个人行为”最多是给个人带来伤害,而政府部门的推诿扯皮和不负责任,造成的危害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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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09/0615/03/5BQO7H9E00011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