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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的最高境界是“被自愿”

(2009-05-29 16:20:59)
标签:

教育

慰问金

境界

学生家长

乔志峰

杂谈

分类: 时评

乱收费的最高境界是“被自愿”

 

乔志峰

 

重庆市铜梁县有学生家长反映,孩子读小学要交9000元“教师节慰问金”。学生家长反映至县教委后,被告知“要退钱就必须退人。”该县教育局局长赵品银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确有家长缴纳“教师节慰问金”一事,但均属自愿。这是其碰到的第一例反悔的。(《新京报》5月28日报道)

 

“赞助费”、“捐资助学款”、“教师节慰问金”……学校果然是个有文化的地方,收钱也能收得如此“艺术”,经常能整出一点新名词和新花样出来。为了巧立名目捞取钱财,某些教育者可谓是绞尽了脑汁,充分发挥了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

 

家长缴纳“教师节慰问金”均属“自愿”,这样的说法十分好笑。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有几个家长会“自愿”拿近万块钱去“慰问”教师?如果真是“自愿”的,家长怎么还会向上级举报?面对举报,教育局长竟然称家长是“反悔”,有这样的教育局领导,也难怪会有收取“教师节慰问金”的学校!

 

这些年来,涌现出了“被自杀”等一系列“被”字头的新说法,我觉得,对教育乱收费所谓的“自愿”,也应该称之为“被自愿”比较贴切。在教育者的强势面前,违心地“被自愿”就成了家长惟一的选择。

 

乱收费的最高境界是“被自愿”——我不仅收了你的钱,还要让你感恩戴德、亲口承认是“自愿”的。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孩子,家长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要钱就给钱、让“自愿”就“自愿”。恐怕除了教育领域,很少有哪个行业能拥有这样的威力吧。

 

不管换上什么马甲,乱收费还是乱收费。所谓的“自愿”,也不过是乱收费者给自己准备的一块遮羞布而已。面对“被自愿”的可怜家长和乱收费的乱象,教育局的官员却表现得无动于衷、麻木不仁。也许,这一切在他们的眼里早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乱收费和“被自愿”的根源到底在哪里?相信只要是略有判断力的人都会心知肚明吧。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09/0528/01/5AC7L3MQ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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