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联副主席找枪手算不上“下流”
(2009-04-20 18: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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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联枪手文抄公副主席刘世杰乔志峰杂谈 |
分类: 杂文 |
文联副主席找枪手算不上“下流”
乔志峰
北京一书商曝料,在央视热播的《杀出绝地》,其作者不是贵州省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世杰,而是书商委托一名“枪手”捉刀代笔,刘世杰甚至“没写一个字”。书商称“花公家钱买名誉的做法很过分”,电视剧制作方称找枪手是“行规”。法律界人士则表示,文学作品署名权不得转移,“如果确实存在有人利用权力或金钱购买署名权的话,这种行为不但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华西都市报》3月25日报道)
堂堂文联副主席,却花钱请枪手,确有沽名钓誉之嫌。这种行为是否真如有些人所说属于“行规”,我不太清楚;但我认为,这种行为尽管不太道德,却也并不下流——最起码,他比下列几种人要“高尚”得多:
一曰文抄公。众所周知,现如今文坛风气不好,剽窃事件层出不穷,不仅有的“天才少年”大抄特抄,就连功成名就的正式作家也乐此不疲。例如,新疆作家遥远就被曝出剽窃他人已公开发表在知名文学刊物上的作品,发表在同样知名的实力派刊物上。令人震惊的是,除了题目,遥远几乎全文照搬。对此,新疆作家协会表示已将遥远开除。请枪手,是要付给别人酬劳的;剽窃,根本就是明目张胆的偷窃!跟各路剽客比起来,文联副主席拿钱买名、“公平交易”,岂非“高尚”得多呢?
二曰公文抄。严格来讲,“公文抄”也属“文抄公”之一种,之所以单独将其列出,是因为其危害更大、更值得警惕。天下文章一大抄,尤其在公文领域,这种现象简直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这报告、那总结,这经验、那汇报,都是浆糊加剪刀。最近曝出的河南开封消防支队与漯河消防支队的宣传稿件如出一辙、“开封指导漯河工作”的笑料,就是其中之典型。抄文学作品只是让人腻味反感,公文也瞎抄,搞不好就可能“祸国殃民”了。连消防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情都敢一抄了之,还有什么他们不敢糊弄的呢?
三曰“含泪鬼”。“含泪”者,“余含泪”大师是也;“鬼”者,鬼词宗师“王鬼鬼”之谓也。两人都成名于地震灾后,皆因文成名,一个“含泪劝告”,一个“纵做鬼、也幸福”,其作派如出一辙,故将二者放在一起,合称“含泪鬼”。“含泪鬼”派文人,其大作之肉麻、无聊、恶心程度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顶风臭十里。这种破玩意儿的存在,不仅丢光了中国文人的脸面,也让无数老百姓感到锥心的刺痛。跟“含泪鬼”们相比,拿钱买名的文联副主席“高尚”了何止一个层次!
所谓“下流”、“上流”,所谓“卑鄙”、“高尚”,其实是对比出来的。有文抄公、公文抄、“含泪鬼”在,文联副主席找枪手这点事儿,实在比芝麻还小。至于其是不是“合法”,就更是笑谈——公然偷窃别人作品者又有几人受到过法律制裁呢?请个枪手又算得了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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