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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炒“小姐办公室”要不得

(2008-08-05 19:07:43)
标签:

标语

广告牌

办事员

小姐

新街

南岸区

杂谈

分类: 歪评

恶炒“小姐办公室”要不得

 

近日,重庆南坪新街惊现一“雷人”广告牌,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坦诚”户外广告牌。原来,位于南坪新街上一巨幅宣传标语,竟将上面所写的“南岸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写成了“南岸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姐办公室”。据了解,相关部门现已对广告牌进行了修改。(红网长沙8月1日讯)

 

标语牌错将“小组办公室”写为“小姐办公室”,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有人专程慕名前去“观赏”,有人在网上煽风点火,什么“史上最坦诚”、“一不小心说了实话”之类的说法不绝于耳,大有将其演化成网络集体狂欢的趋势。

 

其实,人家不过是写了个错字罢了,没啥大不了的,完全不必如此热炒。作为著名的标语王国,中国的标语数量惊人,遍布大街小巷。这么多标语口号,偶尔错一个两个很正常嘛,像“横卧铁轨,不死也要负上法律责任”之类的经典标语屡有出现,大家何以非揪住“小姐办公室”不放呢?

 

可以负责任地说,重庆做这个标语,绝对是无意之失。当然,我也不否认,现在是有些领导容易跟“小姐”扯在一块儿,但你凭什么仅仅根据这么个标语就乱猜疑人家?况且,很多事情都是“做得说不得”的。在私底下可以男盗女娼,但开大会的时候一定要眼泛泪光深情地说:一想到还有那么多群众吃不上饭,我这夜里是连觉都睡不着哇!手上接着钱,嘴里一定要大喊:喂,保安吗?把这个行贿的人给我赶出去!……哪有人傻到跑大街上喊“领导小姐”呢?这是常识嘛。

 

我最担心的,是如果这个事情闹大了、让上级领导感到丢脸了,那肯定是要严厉查处、以儆效尤的。最后谁吃亏?按常理推断,应该是小办事员吃亏,最大的可能是打字员和具体经办人负这个责任,根本伤不到领导一根汗毛。要知道,机关里的小办事员日子并不好过,特别是打字员,有的还可能是临时工,这样一来,岂不是砸了他们的饭碗吗?善良的网友们啊,我们大家都是小人物,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大家就别恶炒“小姐办公室”了,反正标语已经更正过来了,就让事情悄悄过去算了。乔志峰的BLOG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s/p/2008-08-01/1712160446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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