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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确实“没有必要做什么”

(2008-04-29 20:11:06)
标签:

法律

城管

大便失禁

警方

胡绿云

南京

杂谈

分类: 歪评

城管确实“没有必要做什么”

 

南京两位吃夜宵的市民,因对城管执法人员竖了“大拇指”和言语方面的指责,竟被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城管执法人员打得大便失禁、右臂骨折。此事经媒体连续报道后,社会反响强烈。但城管科长称没必要看望伤者:“一切等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再说。警方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我们没有必要做什么;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后,我们该怎么做就怎么做。”(《现代快报》)

 

在自己手下的城管将市民打成大便失禁、社会各界强烈谴责的情况下,这位城管科长尚能不慌不忙说出“没有必要做什么”的话来,令人叹服。细细思量,他这话那是相当的“有理”。

 

 

警方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谁也没资格确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时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谁该负这个责任。既然事情尚未查清,我凭什么要去看望伤者哩?城管是执法单位,又不是慈善机构!说句不中听的“大实话”,一切皆有可能嘛。那俩市民身上是有伤,也大便失禁啦,可有伤不代表是别人打的,更不能确定就是被城管打的呀。

 

如果该市民天生就有大便失禁和右臂骨折的老毛病哩?如果他们是被别人打的呢?干嘛要让城管负责?甚至,也不排除他们有“自残”的可能嘛——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发生啦。

 

早在几年前,在北京,妇女胡绿云称自己已怀孕6个多月,但3名城管队员还是对其殴打。而城管则表示:城管队员并没有动手打人,胡绿云身上的伤有可能是她自残造成的(见05年6月17日《北京青年报》)。

 

最近的例子是:深圳城管执法时与摊贩发生冲突,双方均有人员受伤,其中一名女摊贩下体流血。不过,执法队表示当事人是以自残行为阻碍执法,并厮打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没有动手打人(见2008年4月25日《京华时报》)。

 

你看看,很多不老实的市民或商贩都喜欢自残,还特别喜欢在城管面前自残,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了嘛,谁敢担保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南京城管身上呢?善良的人们呀,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呀。

 

即使警方最终的调查结果显示,确实是城管打了人,那也有很多可能啊。说不定是市民挑衅,城管只不过是“正当防卫”而已;说不定参与打人的都是临时工且疑似患有精神病,跟正式城管并无任何瓜葛呢……

 

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要以法律为准绳。对事件的定性,当然是警方最权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尊重警方的调查结论,完全合情合理嘛,城管确实“没有必要做什么”嘛。不愧是城管部门的领导,法律意识就是强,值得我们学习呀。乔志峰的BLOG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s/p/2008-04-28/0144154392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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