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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大学生不能“一清了之”

(2008-03-08 17: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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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分类: 时评
 

冒名大学生不能“一清了之”

 

济南大学清退21名涉嫌冒名顶替学生。该校2007级本专科新生共有8400多名,通过查验新生证明材料,以及与新生逐一谈话,入学后进行两门文化课考试等措施,发现7名假大学生,予以清退。另有14名被重点审查的学生自己主动申请退学。在清退的学生中,有的学生面对“你的父亲、母亲叫什么名字”这样的问题,竟会面露难色,尴尬不答。而在入学后的英语、数学两门文化课考试中,不少学生成绩大幅缩水,有的人英语成绩从高考时的138分缩水到35分,有的人数学成绩从高考时的126分缩水到28分。(《 中国青年报 》)

 

连“自己的爹妈”的名字都不知道,这样的大学生是不折不扣的“冒牌货”。一个济南大学,仅仅07级的学生中就发现冒名者多达21人,如此大的比例令人咋舌!

 

关于大学生冒名顶替的事情屡有耳闻,且频频见诸报端,甚至有知情者称,为别人办理冒名上学事宜已经成为一个流水作业的“灰色产业链”。由此看来,冒名顶替现象绝非济南大学所独有,相信其他地方的某些学校也有类似问题。即使不至于有这么大的比例,可总量算起来想必也极为惊人。

 

济南大学无疑是比较负责任的,通过审核清退了部分“冒牌货”。有没有一些大学,对类似现象不闻不问、睁只眼闭只眼呢?甚至,有没有个别学校在招生压力面前,为了经济利益,对此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呢?大学生者,天之骄子、社会明日的栋梁,如此众多的“冒牌货”混迹其中,岂不忧哉!

 

冒名大学生不能“一清了之”,还要一查到底,彻底清查其背后的“灰色产业链”。能够做到冒名顶替,需要一系列的手续和众多的证明材料才行,涉及到许多部门和许多工作人员,甚至其中还有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的身影。对他们的问题,一定要严查,属于渎职的追究渎职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可手软。他们才是冒名顶替泛滥的根源,祸根不除,冒牌大学生便无法绝迹。

 

另外,对被冒名者也要进行调查。如果他们是受害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黑”了,则应立即予以纠正,还以公道;如果是故意为之,拿自己的“名”来卖钱,则也应予以惩罚,比如取消其以后参加高考的权利。这样的人,小小年纪就缺乏最起码的诚信,见利忘义、弄虚作假,如果不给他一点教训,将来走上社会怎么能让人放心?

 

济南大学校长程新说:“济南大学决不允许假学生进入。我们守土有责,要让新生录取工作保有一片净土。”说得好!但要守住净土,单靠一、两家有正义感的大学孤军奋战恐怕远远不够,更要依靠全社会的支持和相关部门对丑陋现象的“严打”。乔志峰的BLOG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edu/2008-02-26/0209150165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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