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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鬼话连篇”的《聊斋志异》禁了吧

(2008-02-20 19: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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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娱评
 

先把“鬼话连篇”的《聊斋志异》禁了吧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出《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近期“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出现回潮趋势,各省级新闻出版局要依据有关规定,对所辖音像出版单位2006年和2007年已经出版的音像制品,进行一次认真清查,凡是含有禁载内容的,一律下架、封存、回收,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于2008年音像年度出版选题计划中含有“恐怖灵异类”内容的,要立即停止制作,撤销选题,删除相关内容。(《人民日报》)

 

“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近年来确有泛滥成灾之势,让部分人尤其是涉世不深的青少年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引起了诸多的问题,对其进行严格监管势在必行。

 

在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中,对所谓“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这样定义的:是指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为目的的音像制品。

 

不得不承认,上述定义非常有文采。但不怕您笑话,这个定义我看了好几遍都不太明白,甚至还有一个字不认识。国家部门的通知是公文的一种,理应浅显、准确,力争让所有的人都能看明白。这个定义有“晦涩”之嫌,执行起来不知道标准好不好掌握?“感官刺激”这东西是因人而异的,有的耐受力强,有的耐受力弱,同样一个音像制品,有人看着“惊心动魄”,有人却可能感到十分“小儿科”,你怎么去审查呢?如果单凭审查者来判断,是否主观性过强了呢?

 

作为音像制品的一个种类,“恐怖灵异类”作品其实也存在好、坏之分,有的变态血腥,当然该禁;但同样有一些虽貌似荒诞不经,却并不出格,甚至还有若干“艺术价值”。相关部门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管理,而不是去一棍子打死,似乎更科学合理一点吧?如果凡是涉及鬼怪的东西都要禁,那该禁的东西实在多了去了。深受少年儿童喜爱的《西游记》,里头也妖精成堆,还都眦着满嘴獠牙要吃“唐僧肉”,该不该禁?而“鬼话连篇”的《聊斋志异》,讲的多为“冤魂厉鬼”,恐怕更是非禁不可吧?乔志峰的BLOG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8-02-14/0025149330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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