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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爱心不一定非得饿自己
43岁的河北民间爱心人士李振家,走进天津某公园的独立体玻璃房,开始自己为期60天的禁食新挑战。以“扶贫助困献爱心”和禁毒教育为主题的此次奇人绝技艺术展,“我要用挑战极限的毅力感染市民,宣传戒毒,希望更多人加入到慈善事业中来。”(《扬子晚报 》)
河北的民间爱心人士,大老远跑到天津去“禁食”,肯定有人会怀疑其背后隐藏的“商业目的”。可是,面对通过60天不吃饭的方式“献爱心”的李振家先生,我实在不忍心说他是“炒作”。即使是炒作,他的炒作也太“苦”了点。
尽管更愿意相信李振家是真的想献爱心,而不是出于炒作之类的其他目的,但笔者对他的做法还是不能认同。献爱心的方式有很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捐款是献爱心,当志愿者无私帮助别人也是献爱心,不一定非得饿自己。
通过“禁食”这种近似“自虐”的方式筹来的钱,困难家庭忍心要吗?如果当事人“禁食”当中出了什么意外,其家庭和亲人又如何承受?“禁食”献爱心,不仅过激,且是对自己和家庭的极度不负责任。
相对于“禁食”者本人而言,为“禁食”者提供赞助和场地的商家,其目的就值得怀疑。对这样明显不正常、很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商家理应预知到可能出现的后果。从与人为善的角度出发,应该劝阻才对。为何还要为之推波助澜、摇旗呐喊?是不是有借机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的想法?甚至,这样的活动也许本来便是商家精心策划的炒作:反正饿的不是自己,有人卖命何乐而不为呢!
“禁食”献爱心,当事人乃不智也;而其背后的“推手”,岂止不智,甚至可以说是可恶。类似的“傻事”,政府部门是否该出面叫停呢?乔志峰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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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s/2007-12-16/0217145310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