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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命遭遇无知

(2007-11-24 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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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瞬间

健康/保健

分类: 时评
 

当生命遭遇无知

 

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都出来相劝,一名住院的病人当场表示:如果该男子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然而所有说服都毫无效果。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检察日报 》)

 

医院不仅答应给孕妇免费手术,还对其丈夫进行了苦劝,甚者请110支队的警察到医院进行规劝,在当前的制度下,医院的做法合理合法,甚者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令人感动。可是,最终悲剧还是发生了,孕妇和肚子里的孩子都失去了生命。这一切,只是因为丈夫拒不签字。

 

经医院神经科主任询问,该男子精神并无异常。作为丈夫,他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拒绝签字,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毫无疑问:他是一个无知的人,无知到了让人出离愤怒的地步。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无知的人,决定着他妻子和还在肚子里的孩子的生死“大权”。

 

这无疑是一幕人间悲剧。悲剧的背后,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深思。如果家属不签字,就不得进行手术,这是当前的规定。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中,医院该怎么办?生命高于一切,法律不容藐视。特别是如果医院强行手术,万一出了意外该面临怎样的“浩劫”?!

 

到底是生命重要,还是法律更神圣?法律是人订的,本应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可在这个事例中,怎么却成了对挽救人生命的行为的禁锢?更无奈的是,这位孕妇的生命竟然是他丈夫的,他丈夫签字则生,他丈夫不签字则亡,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悲哀?

 

当生命遭遇无知的时候,脆弱如雨中浮萍。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一个非正常逝去的生命都让我们心中灼痛。我在新闻的网上留言中,发现一位网友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国家建立一个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在碰到类似事件时,可由第三方(医院)向该机构提出申请,由该机构代替当事者本人(孕妇)进行决定。我不是学法律的,不知此建议是否合乎法理,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期待有法律专家能关注这一典型案例,对此进行研究,制订有效措施避免类似悲剧发生!乔志峰的BLOG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s/2007-11-21/2101143586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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