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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摔狗抵命”说起
深圳市罗湖区雅仕居小区里,一名开香港牌照车的司机将业主王小姐家的贵宾狗轧死了,晚上协商时,因为赔偿金额的问题双方争执不下。司机一怒之下,将自家三四个月大的小狗拎出来,当着大家的面摔死了,算是一命偿一命,就“不用再赔钱了”。(《南方都市报》)
小区里一天内死了两只可爱的小狗,不过,一只是被小车轧死,而另一只则是因为车主与狗主就赔偿价格协商不成,被车主亲手摔死偿命的。轧死他人狗,摔死自家狗抵命,真是闻所未闻!
是司机自己不小心轧死了小狗,与另一只小狗何干?它怎么就成了主人的“替罪狗”?被车轧死的小狗可怜,被主人摔死偿命的小狗更可怜。才三四个月大,竟然被主人当成了“偿命”的工具。在它短暂的生命里,这个世界留给它的印象,是何等的冰冷、残酷!
如果说轧死小狗尚属意外,那么摔死小狗就完全是故意了。轧死他人狗,只要摔死自家狗抵命,就可以不赔钱了?人号称“万物之灵”,怎能做出这样无理、残忍的事情!
为了不赔钱、少赔钱,不惜伤害另一条无辜的生命。尽管狗是你家的,你是狗的主人,可小狗也是一条生命,你又有什么权力去剥夺它的生命?养宠物就要爱惜,否则你就不要养。在某些人的眼里,难道生命就是这样的不值一文?
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说过:“对于人性、道德上的真正考验,根本性的考验,在于如何对待那些需要他怜悯的动物。”爱心和恻隐之心是人类的美德,爱动物就是爱我们自己的道理,时至今日难道还需要反复强调吗?
一直以来,虐待动物的事情屡屡见诸报端,例如高跟鞋女子虐猫事件、清华大学学生硫酸泼熊事件等等,引起人们一次又一次的声讨和反思。以主人自居,随意处置动物,自以为可以掌握动物的生杀大权,暴露的是一些人的无知和狂妄。
可是,对这样的现象,现在除了道德层面的批评之外,我们尚无其他更好的解决方式。记得今年4月,南京一小区居民残忍地将小区内寄宿的流浪狗幼崽浇汽油烧死后,引起了很多善良的人们的义愤,更是有网友在网上征集签名,呼吁就反虐待动物进行立法,拥护者众多。唉,当人们无法发自内心地生出善念的时候,出台法规约束一下也算是不无小补吧!乔志峰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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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s/2007-10-07/0527140310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