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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别把“卖鱼”搞得象“卖身”
郑州一家饭店的墙上,贴着一张巨大的“征婚”海报,“姓名:美人鱼,年龄:一十八春……条件:商务人士,不求你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只求你运气好,天天吹汤喝水”。在一侧特别写着一行大字:“给我38块钱,我就委身于你!”有人误以为真是征婚前去应征,被嘲为“太傻”。饭店老板称:这只是一个广告,即38元吃一次鱼而已,看广告要体会“引申之意”。(《郑州晚报》)
充斥着“美人鱼”、“一十八春”、“委身于你”之类香艳煽情的字眼,原来只是个卖鱼的广告!郑州这家饭店的广告,想要看懂还真需要动动脑筋,多体会“引申之意”,一不小心就会想“歪”了。
有人错把该广告当成了真的征婚,而笔者更惭愧,差一点把他们当成了“卖身”的了!“给我38块钱,我就委身于你”——我给钱、你“委身”,你说是啥意思?卖条鱼能整出这么多花哨来,真是太有才啦。
现在的有些商家,为了炒作一把吸引眼球可真是怪招迭出、无所不用其极。笔者知道现在生意难做,知道现在竞争激烈、商家需要打造特色来吸引顾客,可凡事总要讲个度吧?不能把肉麻当有趣,不能把无聊当创意,更不能把特“色”当“特色”。否则,你的“引申之意”不被别人理解倒还在其次,一不小心还会带来负面影响呢。
不就卖个鱼嘛,至于这样吗?奉劝诸商家:做生意讲的是脚踏实地,不是靠噱头炒作就一定能赚到钱的。有精力多练练内功,实实在在提高自己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才是制胜之道。就别把“卖鱼”搞得象“卖身”似的了,让人看着怪不忍心的!乔志峰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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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s/2007-08-17/1124136854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