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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奖钱不如奖个“定心丸”
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公布了上半年的稽查成果,共受理各类涉税违法案件253件,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496.68万元,不过兑出去的举报奖励金却只有3.58万元,领奖金的举报者还不到一成。(《东方今报》)
现在有不少事情,都开始靠金钱“刺激”。就连举报税收违法行为,也开始设立巨额奖金。国家税务总局为了鼓励举报,出台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举报人最高能拿到10万元。奖金是不少,可就是没几个人去领。
为什么举报人不敢领奖?恐怕还是担心自己个人情况暴露、遭到报复。按理说,被举报的人做了亏心事(举报情况属实),理应心虚才对;而举报人是正义之举,本来应该理直气壮、光明正大。可是,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做了亏心事的人由于掌控更多的权利和资源,往往处在强势地位。而举报人尽管正义在手,却不得不谨小慎微、惟恐被人“修理”。
在笔者看来,有些国家部门与其给举报者奖钱,倒不如奖个“定心丸”。一要为他们做好保密工作,绝对不能让他们的资料落到被举报者的手里;二是对那些打击报复举报者的行为进行严打,把歪风邪气打下去,激浊扬清、营造“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氛围。只要这些做到了,根本不需要你金钱“刺激”,群众自然会踊跃举报——毕竟,举报违法乱纪也是保护自己的利益啊。
金钱“刺激”的效果到底好不好,从举报者领奖金的冷淡态度上就可一目了然。很多群众举报,显然并不是冲着奖金去的。如果举报的环境不能改观,如果不能完全保护举报人的利益,再多的奖金也起不到作用。重赏之下未必有勇夫,只有好的制度才能让群众都勇敢起来!乔志峰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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