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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拒礼规定”还是“送礼指南”?

(2007-04-10 12:18:29)
分类: 时评

是“拒礼规定”还是“送礼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交礼金礼品管理规定》,规定药监人员收礼须在1月内上交,否则将按违纪处理。据了解,所称礼品不包括水果、茶叶等土特产品和人民币200元以下的物品。(《新京报》)

 

制定这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交礼金礼品管理规定》,本意当然是拒绝贿赂、加强药监部门的廉政建设。可这个规定里头的某些条款却让人费解。如果笔者是想要拉药监人员下水的不法之徒,有了这个规定送起礼来反而更大胆了、更有针对性了。

 

水果、茶叶等土特产品不算礼品吗?太好了,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大包小包给药监人员送水果、送茶叶啦。水果和茶叶是分很多档次的,那些进口水果、高档茶叶可都是价格昂贵啊,有的甚至是“天价”呢。

 

什么?您担心收礼的人吃不完啊?嘿嘿,外行了不是,那些打着“礼品回收”牌子的商家是干什么的?不都是方便大家将吃不完、用不完的礼品“变现”的嘛。经过这么一个“流通”的过程,收礼者到手的还是“真金白银”啊。

 

至于礼品不包括“200元以下的物品”的规定,就更好利用了。“200”不行,我送“199”行不行?我可以天天送、月月送、年年送,累积起来不就行了?我一个人送不过来,可以发动群众嘛,我可以自己送去“199”,让老婆送去“199”,让儿子送去“199”……实在不行,可以来个“送礼总动员”,发动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一起上阵来送礼嘛。

 

笔者也知道,药监局的本意当然是拒绝贿赂,出台的这个规定是一个“拒礼规定”。可是,笔者咋越看越奇怪,感到象是个“送礼指南”呢?到底是笔者太狡猾、老是往“歪”处想,还是制定这样规定的人太“实在”,留下了太多的漏洞?乔志峰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4-06/0315127082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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