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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的荣誉不给也不对
国家人口计生委拟制订政策,严惩富人、名人超生。今后,如富人、名人超生,不仅将受到经济上的重罚,还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不能获得各项社会荣誉。(《新京报》)
富人、名人超生的问题愈演愈烈,严管重罚势在必行。但象国家人口计生委想的那样,对超生者一票否决、取消参评各项社会荣誉的资格,估计很难实行。
对超生者来说,他们违反了国家的政策,有很多荣誉,比如“优秀企业家”、“优秀演员”等等,理所当然不能参评,因为这些荣誉都对获得者的品德和遵纪守法等诸多的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可是,有些荣誉就比较特殊,完全是靠数字说话的,你不能因为他超生了就取消资格。比如“利税大户”,交的税在那里摆着,不会因为是否超生有所“缩水”。这样的荣誉,该给的还是要给。
人做错了事情,是要付出代价,可也不能一味上纲上线、一棍子打死。严格执法执罚是对的,可也不能矫枉过正、办过头的事情。心情可以理解,做法值得商榷。
同时,荣誉是精神上的,有的人很看重,有的人就不当回事。既然是富人、名人,有的就根本不在乎你给的什么所谓的“荣誉”。所以,试图把荣誉作为超生者的“紧箍咒”,似乎太一厢情愿了点,说不定有的富人、名人还会因此额手称庆呢。所以,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之前,一定要全面考虑一下,不要一拍脑袋就是一个主意,弄不好会闹笑话的!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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