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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艺的老翁与跳艳舞的少妇

(2007-02-06 20:37:07)
分类: 时评
卖艺的老翁与跳艳舞的少妇
 
2月2日的《现代快报》有两条新闻引起了笔者的关注:
 
其一,在南京市汉中门汽车站附近,有一位卖艺的老人,今年已经今年70岁了。老人打趣地称自己是“孩子”,因为在山东老家,还有一个今年95岁高龄的父亲。“父亲身体不好,看病要花钱,所以我才出来卖艺的。”“等攒够了路费,再能多余点钱,我就回家和父亲过年。”
 
其二,户县县城“金太阳”演艺中心几乎每晚都有淫秽色情表演。在警方前往查处时,民警痛心地发现,在跳艳舞女子中,有一名20多岁的女子陈某,她在前台忙着跳艳舞,而在后台休息室里,她襁褓中不足百天的儿子正哇哇大哭。
 
古稀老翁本该安享晚年,为何还要流落异乡卖艺?原来是为了给95岁高龄的父亲治病筹钱。
这位70岁的老孝子,让人非常钦佩也非常惊诧。这么大的年龄了,早该安享晚年、过几年安稳日子了,可现在还要象年轻人一样还在四处奔波。假如不是老父无钱看病,古稀老翁何至于要背井离乡卖艺?不知道他老弱的肩头,是否还能担起生活的重担?不知道他那满头的白发,还能经受几多的风霜雪雨?!
 
20多岁的少妇生子不足百天,理应在家人的精心呵护下沉浸在初为母亲的幸福当中。可她呢?不仅还需要出来“讨生活”,并且是在从事着屈辱的淫秽色情表演,出卖着自己的色相和尊严。假如不是生活所迫,刚生完孩子的少妇,怎么可能把自己的身体裸露出来换钱?不知道她那已为人母的身体,还能不能吸引看客的色眼?不知道她用尊严换回的金钱,能不能养大嗷嗷待哺的幼子?!
 
一个让人肃然起敬的老人,一个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少妇——两条看似毫无关联的新闻,却让笔者在一个寒冷的冬日里嗟叹再三。那些生活在安逸和幸福中的人们啊,那些决心为了人民的幸福献身的国家公务员们啊,请抽点时间倾听一下那寒风中传来的阵阵二胡声吧,请把温暖的目光投向那个不足百天哇哇大哭的孩子吧。原来,现在还有那么多为了生活挣扎的可怜人;原来,现在还有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游离在我们的目光之外!只要这样的可怜人依然存在,只要贫富的差距依然时时刺痛人心,我不相信何人能够安眠!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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