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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百姓学会了笑对侵害

(2007-02-05 12:15:16)
分类: 时评
当老百姓学会了笑对侵害
 
重庆一小偷跟踪市民陈女士数百米欲行窃,然不想由于“技术不佳”镊子在伸向事主衣兜时掉在了里面。行窃未果的小偷突然堵在了陈女士面前把手伸向她说:“镊子落在你包包里面了,还给我噻!”陈向自己的衣兜一摸,果然掏出一把20多厘米长的镊子,不由得笑了起来。与此同时,男子欲伸手抓回自己的镊子,被陈女士一个闪身挡了回去:“你想得还好呢,来偷我的东西落进去的,现在还想要回去呀,不得行!”说完陈女士将镊子重新装回包里,大步离开。而行窃未果的男子也只得和另一个方向走开了。(《 重庆青年报 》)
 
这个描写生动的新闻看得我笑了起来。没见过这么笨的小偷,偷窃不成反而把镊子“送”给了事主,就这“技术”还出来混呢?假如现在都是这样的笨贼,我们上街的时候不仅不会担心有小偷,反而十分期待小偷的光顾,因为小偷不仅偷不走东西,说不定还会送个“小礼物”给我们呢。
 
笑过之后,细细思量却忽然觉得有点不是滋味。光天化日之下,小偷大摇大摆尾随路人扒窃;失手以后不仅不赶紧开溜,反而与事主理论要求对方归还“工具”。这社会治安可真够令人担忧的,这小偷可真够嚣张的!在这样的治安环境下生活,在这样嚣张的小偷的虎视眈眈下出门,谁能安心得了?陈女士这回是运气好,遇着个笨贼,下回她还有如此幸运吗?其他的市民又有几个能不丢钱反而“赚”个镊子呢?
 
出门就被贼惦记,本来是个很可怕、很可悲的事情,可现在,“悲剧”竟然产生了“喜剧”的效果。事主陈女士“不由得笑了起来”,还抢白小偷:“你想得还好呢,来偷我的东西落进去的,现在还想要回去呀,不得行!”仿佛跟小偷打交道是件很好玩的事情。可是,我们的记忆里,象这样轻松可乐的场景,远远没有那些悲惨的场面多:看病的老人的救命钱被偷了,无助地在大街上嚎啕大哭:公交车上,小偷行窃被发现,恼羞成怒将事主痛殴一顿然后下车扬长而去;市民们“浴血奋战”擒住小偷,可没几天小偷又开始作案,他有“年龄小”等诸多的“优势”,很难受到应有的惩罚……只要想起这些,相信很多人都余悸未消,都不会把遭遇小偷当作一件好玩的事情!
 
“悲剧”何来“喜剧”效果?也许是小偷太笨了,笨得“空前绝后”;也许是陈女士心理素质好,敢跟小偷斗智斗勇;也许是记者的生花妙笔,让事件生动鲜活……可是,这个“黑色幽默”折射出的,难道就没有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难道就没有老百姓对治安环境的无奈?当老百姓在丑恶现象面前学会了逆来顺受,学会了笑对侵害,甚至学会了“幽上一默”,不知道谁能笑得出来!?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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