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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收之费,何患无辞!?

(2007-01-09 20:41:20)
分类: 时评
欲收之费,何患无辞!?
 
在江西新余市木塘路开烟酒店的邱女士心里直犯堵:守店辛苦,她特意在店内放了一张床,好在无人光顾时睡上一会儿,可新余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非要她为此交纳每月5元钱的“住户费”。木塘路几百米的街道两旁分布着近百家大小商铺,环卫部门如此收费遭店主投诉。一些商家证实,环卫处工作人员收不收“住户费”就是看店铺内有没有放置床铺。“我们交了租金,随便搭张床还要交钱,真是荒唐!”(《江南都市报》)
 
店里摆张床就要交“住户费”?这样的收费依据令人喷饭。难道,摆张床就一定是在店里住吗?按照这样的标准收费,卖床的岂不很惨: 满屋大床小床,床挨床、床压床,该“住”了多少人啊,该收多少钱啊!看来,新余市木塘路要成为卖床的商家的“禁区”了!
 
并且,何为“住户费”?不光当地的商家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相信大家都闻所未闻。环卫部门生财有道、巧立名目,正是“欲收之费何患无辞”啊。
 
乱收费不得人心,人人喊打。可是某些部门和某些人还是为了一己私利,誓将乱收费进行到底。为了给自己的行为披上一块遮羞布,他们都大搞文字游戏,为乱收的费用起一个动听的名目。比如,某地的老师们向学生要钱不明说,而是索取“感恩红包”;某地安排教师上岗不收钱,但须交万元“入编费”;时下不少学术期刊为了收费,更是花样迭出,“审稿费”、“版面费”、“加急费”、“增刊费”、“专辑费”等等不一而足……
 
“欲收之费何患无辞”,但再让人眼花缭乱的名目,都掩盖不住贪婪的本质,必将被群众唾骂。同时,也期待各地政府不要在这些稀奇古怪的收费项目面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这样的歪风邪气一定要坚决刹住!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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