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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听必涨”的本质原来是“逢涨必听”呀

(2007-01-09 20:38:49)
分类: 时评
“逢听必涨”的本质原来是“逢涨必听”呀
 
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张万恒近日表示,有人认为听证会“逢听必涨”是对听证会制度本身的不了解。“我认为,是逢涨必听而不是逢听必涨,”张万恒解释道,凡是关系到公共利益的公共服务制度的价格等应该建立听证会制度,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价格听证会是政府价格决策之前广泛听取意见的法定程序,从听证会的本质来说应该是逢涨必听。(《新京报》)
 
只要发改委召开听证会,基本上就是要涨价了。因此,在很多老百姓的意识里,确实是“逢听必涨”,甚至有人还习惯于把听证会说成是“涨价会”。现在经过北京市发改委张委员的一番“淳淳教导”,我们才知道,只有“对听证会制度本身不了解”的外行,才会说听证会“逢听必涨”呢;科学的说法应该是“逢涨必听”。
 
某些“对听证会制度本身不了解”的老百姓肯定又要疑惑了:“逢听必涨”和“逢涨必听”不都是“听证会=涨价”的意思吗,有什么区别吗?区别大了去了!中国的汉字是很神奇的,同样的几个字,顺序颠倒一下含义说不定就会大相径庭。“逢听必涨”说的是只要举行所谓的听证会,就必定要涨价;而“逢涨必听”的意思是,已经要涨价了,但是要开个听证会的,走走所谓的“程序”。与“逢听必涨”相比,“逢涨必听”更让老百姓无奈:你都决定涨价了,还走过场开听证会干啥呀?
 
也许,发改委的官员要怒斥笔者“对听证会制度本身不了解”还大放厥词,并且抠字眼曲解他的原意了。可是,回顾一下若干年来大大小小的各类关于价格的听证会,我们很容易就会得出判断:还是发改委的官员对听证会制度本身了解得透彻,“逢涨必听”这四个字可真是说到点子上去了。只有有了“逢涨必听”的前因,才会出现“逢听必涨”的结果呀!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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