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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两次遭窃给人留下遐想空间
长沙某高校法律系学生符某,到本市一家基层法院实习时,竟两次将贼手伸向法官,第一次用钥匙套开了受害人的抽屉,盗走了其放在抽屉内的2000元港币。在提心吊胆过了两天后,符某见无人发现,再次潜入案发办公室打开抽屉,盗走存放在内的2.6万元港币和6500元人民币。符某自恃反侦查能力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最终未逃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信息时报》)
长沙某高校法律系学生符某,到本市一家基层法院实习时,竟两次将贼手伸向法官,第一次用钥匙套开了受害人的抽屉,盗走了其放在抽屉内的2000元港币。在提心吊胆过了两天后,符某见无人发现,再次潜入案发办公室打开抽屉,盗走存放在内的2.6万元港币和6500元人民币。符某自恃反侦查能力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最终未逃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信息时报》)
这是一件闻所未闻的窃案。贼和失主都身份特殊,一个是法律系的学生,一个是威严的法官。法律系学生本该知法、守法,可他却两次向法官伸出了贼手。他的法律专业是怎么学的?真让人怒其不争。同时,法官两次遭窃也引人遐想。
法官抽屉内怎么会有那么多钱?除了大量的人民币,居然还有巨额港币。这些钱是公款还是私款?不太可能是私款,因为一个法官一个月能有多少工资,不可能富到这样的地步;同时又不象是公款,法院是执法机关,不是企业,跟海外没有业务和经济往来,何来港币?并且,如果是公款,如此大的数额,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存入银行,最起码也要锁入保险柜,怎么能随随便便往抽屉里一扔呢?不会是“小金库”吧?
这法官够粗心大意的,第一次被偷走了2000元港币没有反应不说,还继续将更多的钱往抽屉里放,给贼创造了再次“发财”的机会。如果是私款,那似乎说明法官钱实在太多了;如果是是公款,那只能说明这个法官不太负责任。
也许是看多了媒体上报道的窃贼立功破获腐败大案的“拍案惊奇”,笔者想得是多了一些。为了不让笔者这样的饶舌之徒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为了给当事法官一个清白,建议其上级部门对失窃的巨款进行一下调查,给个明确的说法。这些钱即使来路正当,这样的保管方式也不太科学,您说呢?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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