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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不能瞎忽悠

(2006-11-19 15:18:53)
分类: 时评
新闻标题不能瞎忽悠

在某著名网站,看到一个新闻标题:《小学校长向女生写情书 让其观看黄色录像》,点开一看,原来事情是学生反映的,当事校长并未承认。在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此事恐怕还只是“可能”,网站的标题却给人一种事实确凿的感觉,明显不妥。

笔者找到了最早刊发这条新闻的《海南特区报》,发现标题是《海南一小学校长向女生写情书?》,文末还说明“此封‘情书’到底是谁写的呢?小虹向记者讲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吗?如果不是,那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本报将继续对此予以关注。”显然非常客观,并不存在误导之嫌。看来,是有的媒体在转载时,为了吸引眼球,将标题修改得更加“生猛”。

最近,笔者注意到,不少媒体都喜欢在新闻标题的制作上一味求奇求怪、极尽夸张之能事。这一点在娱乐新闻上表现尤为突出。比如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刘德华有“外遇” 杨采妮冒着雨捉奸》,不由得吓了一跳:印象中,刘德华一向比较正派,怎么也这样瞎搞?又一想,感到不对劲儿,杨采妮和刘德华并没有关系,刘德华即使出轨也轮不到她“冒着雨捉奸”啊。详细看了新闻才明白,如此标题说的是两人在一部新拍电影中的情节。


一些媒体为何会热衷于在标题上求“新”求“怪”、语不惊人誓不休?无非是想吸引读者眼球,想给读者以更强的视觉冲击力,从而扩大媒体的影响和声名。不可否认,这样新闻标题也许确实能吸引不少读者,可是,看了之后让人有种被忽悠的感觉,结果不是适得其反吗?并且,这样乱起标题,万一损害了别人的名誉或权利,惹来官司岂不弄巧成拙?

新闻标题是媒体的窗口和招牌,搞不好会影响到媒体的形象和公信力,甚至可能对读者造成误导,还是别瞎忽悠为好。有关部门对新闻标题也要严格把好关,不让那些哗众取宠的标题去忽悠大众。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s/2005-07-12/03336408839s.shtml

(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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