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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不准睡觉”,何人竟能安眠?!

(2006-11-19 14:49:12)
分类: 时评
“客厅不准睡觉”,何人竟能安眠?!


重庆长安华都金粟阁50多户业主收房时被要求签一份奇怪的协议,里面有“业主不能在客厅睡觉,不得使用天然气热水器”等条款。原来,该栋楼设计不合理,使用天然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开发商及物管就用合同方式对业主进行限制。(《重庆晚报》)

不准在自家的客厅里睡觉?还真是头一回听到这样的奇闻。在客厅睡觉竟可能中煤气之毒,更是闻所未闻。这楼的设计不是一般的不合理,简直就是混帐设计!住在这样的楼里,业主们夜里是睡不着觉的。天然气这玩意儿是气体的东西,无孔不入,睡客厅里不安全,睡卧室里也胆战心惊啊。

对这样大的安全隐患,开发商和物管竟然用禁止住户在客厅里睡觉等方式来“解决”,更是可笑可气。房子是业主的,想睡哪儿就睡哪儿,你凭啥不许我睡客厅?你自己的设计有问题,却让业主去承担后果、做出牺牲,合理吗?并且,“不能在客厅睡觉”的馊主意真能保证安全吗?隐患不除,危险就总是存在,真要出了大事怎么办?

实在想不明白,楼房的设计者到底出于什么考虑做出的如此设计?更加想不明白,这样的混帐设计是怎么通过审核的?楼盖好后又是怎样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的?据报道,问题暴露后,业主也曾向有关部门投诉,可至今无果。按理说,出了这么大的问题,他们首先应该睡不着觉啊!人命关天的大事,怎能如此草率和不负责任?

从目前来看,只有业主寝食不安,在为“危楼”奔走呼号,而包括开发商、物管、设计者乃至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在内的单位和责任人,却是心安理得、“吃嘛嘛香”。业主们身处“客厅不准睡觉”的险境,这些人竟能安眠!这不仅仅是一个质量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还有很多。笔者认为,除了要尽快妥善解决安全隐患、给业主们一个说法之外,还应该严厉问责。只要“客厅不准睡觉”的问题不能得到完全解决,就不能让那些责任人睡塌实了!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s/2005-04-05/12066294310.shtml

(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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