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时评 |
“有理却憋屈”实在没道理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网上3·15系列活动”评选的“十大憋屈事”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新居成了‘豆腐渣’,六年维权无结果”等十件“憋屈事”榜上有名。“憋屈事件”的共同特点是“有理却输官司”。(《北京青年报
》)
常言说:有理走遍天下。可是,为什么那么多“有理”的消费者却还是输了官司,老是要“憋屈”?据中消协分析,某些消费领域的法律法规不配套,一些行政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力或者不作为,某些消费领域特别是具有自然垄断地位的行业,导致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过高等都是造成消费者憋屈的原因。
其实,上述问题并不是没办法解决。法律法规不配套,那就马上制订配套法规;行政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力或者不作为,那就实行问责制,谁不作为就追究谁的责任;垄断的问题,一个靠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一个靠垄断地位的打破。
也许有人会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多问题说起来容易,解决起来就难了。可是,再难也要解决啊,因为这牵涉到众多群众的利益,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无数的事实证明,很多棘手的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客观因素并不是最主要的,关键还是里面涉及一些部门或一些人的利益,关键还是有关部门是不是有责任心、是不是下决心解决问题。
据了解,“消费者最憋屈的事”是3月10日
开始评选的,仅5天时间,网页相关栏目的访问量就达到1516万次。如此众多的群众参与,说明“憋屈事”引起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有理却憋屈”实在没道理。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有理却憋屈”的怪现象必须引起重视,尽快得到解决。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5-03-16/07196096057.shtml
(乔志峰)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网上3·15系列活动”评选的“十大憋屈事”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新居成了‘豆腐渣’,六年维权无结果”等十件“憋屈事”榜上有名。“憋屈事件”的共同特点是“有理却输官司”。(《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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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说:有理走遍天下。可是,为什么那么多“有理”的消费者却还是输了官司,老是要“憋屈”?据中消协分析,某些消费领域的法律法规不配套,一些行政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力或者不作为,某些消费领域特别是具有自然垄断地位的行业,导致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过高等都是造成消费者憋屈的原因。
其实,上述问题并不是没办法解决。法律法规不配套,那就马上制订配套法规;行政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力或者不作为,那就实行问责制,谁不作为就追究谁的责任;垄断的问题,一个靠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一个靠垄断地位的打破。
也许有人会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多问题说起来容易,解决起来就难了。可是,再难也要解决啊,因为这牵涉到众多群众的利益,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无数的事实证明,很多棘手的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客观因素并不是最主要的,关键还是里面涉及一些部门或一些人的利益,关键还是有关部门是不是有责任心、是不是下决心解决问题。
据了解,“消费者最憋屈的事”是3月10日
开始评选的,仅5天时间,网页相关栏目的访问量就达到1516万次。如此众多的群众参与,说明“憋屈事”引起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有理却憋屈”实在没道理。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有理却憋屈”的怪现象必须引起重视,尽快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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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05-03-16/07196096057.shtml
(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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