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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不能做炸弹的“看客”

(2006-11-09 13:16:30)
分类: 时评
政府部门不能做炸弹的“看客”


重庆一家公司厂房附近挖出两枚炸弹,公司联系了多个单位要求搬走炸弹,可一直无人过问。两枚炸弹静静的躺在小土堆上,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了。附近居民知道这件事后,两枚炸弹竟成了大家争相目睹的“稀奇”,常有人结伴来看热闹。(《重庆晨报》


这两枚炸弹摆在那里,说不定哪天就会伤人。居然还有人为了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把炸弹当作“稀奇”来看,其安全意识的淡薄让人担忧。

然而,在这个事情上,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政府部门起码到目前为止,竟也在充当着看客的角色。发现炸弹后,那家公司联系了多个单位要求搬走炸弹,可一直无人过问。该公司已经尽到了及时反映问题的责任,可那多个单位为什么要互相推诿、置若罔闻?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难道他们就不怕一旦出事会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难以预料的损失?

对于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尽管企业和群众有一定义务来帮助政府积极应对,但是政府部门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并且,即使那家公司不去反映,作为政府部门,也要积极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危险。不能发现问题是失职,在问题被多次反映后仍无动于衷,是严重的失职。

真的希望当地的政府部门能认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赶紧将这两枚炸弹进行妥善处理,并应当从中吸取教训,从几个方面亡羊补牢:提高政府部门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认识,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制定安全事件处理机制,特别是要明确问责机制;加强安全宣传和群众的安全教育,使大家知道该如何正确应对突发事件。(乔志峰)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s/2005-01-16/03014845057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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