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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工是哪门子“个体户”?
“听说月工资达到1600元才缴税,我们每个月打扫清洁收入才四五百元也要缴,这是怎么回事?”令南充市高坪白塔中学清洁工侯女士和同事更想不通的是,他们明明是清洁工,完税的时候却被税务部门列为“个体工商户”。地税局会给他们开一个“完税凭证”,里面包含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一共5种,当时每月下来要缴纳20元左右的税款。侯女士称,如今她每月的工资涨到了450元,税费也水涨船高,每月加起来达30元。(《华西都市报》)
不光被列为“个体工商户”缴税的清洁工想不通,笔者也实在不明白:清洁工到底是哪门子“个体户”呢?记者到高坪区地税局进行了咨询时,对于清洁工所说的“每次来开票时都说清楚了是工资”,并提供了工资单时,副所长陈洪兵表示,那清洁工在开票时到底出没出示呢?这还有待进一步调查。陈同时称,大厅的工作人员经常在换,他们也不一定都清楚情况。你换工作人员跟清洁工何干?没有调查就征税,也太草率了吧?而同时,清洁工开票的单子实际上明确写明了每个工人每月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一个月)和工资金额,在抬头上注明的是清洁工工资。到底是“不清楚”还是装糊涂,显而易见。
明明属于工资性收入,却要按个体户缴税。即使是“个体户”,也要达到了1500元才开始起征。就算将清洁工当成了“个体户”要收取营业税,目前每人的起征标准仍然不够,那为何还要征收呢?税务人员没有回答。为什么不回答?是不屑回答,还是无言以对?!
本来就是做错了,还不承认,这种态度更让人气愤。30元的税费清洁工需要辛辛苦苦扫2天才能挣回来,这些钱够一家人生活好几天。对这样的弱势群体,还要加以“个体户”的身份征税。当地的税务部门到底是看清洁工们老实、好欺负,还是不愿意“剥夺清洁工作为纳税人的光荣”?对这样的荒唐事,一定要立即停止,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以前多收清洁工的钱,应该一分不少地退回来。如果相关责任人有点良心的话,还应当发自内心地对这些老实的清洁工们说声“对不起”!(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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