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制作好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3-06-07 1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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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房产 |
分类: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
怎样才能制作好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
(1)对被处罚人的描述应当详尽,主要包括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住所)等,不得使用简称或别称。
(2)违法事实的表述要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包括案件来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和结果等要素;列举的证据要全面、具体;行政处罚前的告知情况要详尽说明。
(3)法律适用的理由应全面表述,对违法事实认定后实施处罚的理由和处罚的法律依据,应当结合具体个案事实,对具体适用某一法律条款作为处罚依据的理由进行解释,必要时要对法律条款进行法理解释;引用法律条款要准确,符合法律适用原则,并且应当根据条、款、项、目的顺序写明;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规范,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阐述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理由,包括依法从重或者从轻、减轻情节的适用。
(4)处罚决定的内容应当表述具体、明确,如拆除或者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要具体描述建筑物位置、形态、面积等内容;处罚决定中需要责令被处罚人限期履行义务的,要明确时限,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能出现“限期”这种不明确的内容;责令恢复原状的,要明确恢复成什么状态,如原来是耕地的,应该明确恢复耕种条件,原来是平整场地的,应当明确拆除地上哪些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场地平整等。
(5)救济权利要交代清楚。主要是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时要写明复议机关和诉讼法院的具体名称(地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期限。
(6)《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职权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链接1】
《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延伸知识】
关于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将法律的普遍规定同具体的案件事实结合起来,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法律禁止性规定相对照,体现从一般到特殊演绎推理过程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以详细说明。
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首部包括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名称、文书标题、文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案由、案件来源、立案时间等内容。首部应当简明扼要,准确规范。
(2)正文
① 违法事实
a 违法事实的叙述
主要包括违法行为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造成的后果。叙述违法事实一般应当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客观、全面、真实的反映案情,详细反映主要情节和因果关系。违法行为必须是经过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可能影响量罚的从轻、从重或者减轻情节也要叙述清楚。叙述事实时不应增加任何主观的评论性语言。查处过程中所采取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等履责情况,也应当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表述。
b证据的列举
对于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要求明确、具体,并围绕违法行为构成要件逐一进行列举分析,不能笼统写成“上述事实,有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物证及证人证言证明。”证据材料既可在叙述违法事实过程中同时列举分析,也可以在叙述违法事实后单独列举分析。
c当事人陈述、申辩及听证
对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告知情况要详细表述。如果当事人放弃上述权利,则要说明放弃权利情况。如果当事人行使了要求听证等权利,则应当将当事人陈述、申辩等内容叙述清楚。当事人在听证过程中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的事实、定性、法律适用、证据、程序等提出意见的,也应进行具体描述。
② 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理由部分应当写明处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a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或者听证中提出的意见及有关证据是否予以采纳,应当在本部分进行明确,并阐明采纳或者不采纳的理由。尤其是不采纳的理由要进行必要的分析。
b法律适用要有合理说明。应当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对具体适用某一法律条款作为处罚依据进行说明。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与法律禁止性规定相对照,充分说明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对案件进行定性并明确具体罚则。说明既要涵盖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又要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构成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何种行为、何种情形阐述清楚。引用法律条款要准确、全面,根据条、款、项、目的顺序适用法条原文。
C法定的从轻、从重或者减轻情节的适用,以及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完整说明。
③ 处罚内容
处罚内容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责任条款规定的罚则提出,表述清楚、具体、明确,具有可执行性。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原合法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并明确土地面积;
责令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明确15日内自行拆除;
责令恢复土地原状、限期改正或治理的:其中耕地应明确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其他土地应明确达到占用前的原用途状态;
吊销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应明确矿权人、许可证证书名称及编号等
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矿产品或其他实物形式违法所得的:应当明确没收标的物为国家所有;
涉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标明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名称和占地面积;涉及没收矿产品或其他实物的应当标明名称和数量;涉及货币的应当标明币种和金额;
(3)尾部
明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没收违法所得以货币形式体现的、处以罚款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15日内交至指定银行,并明确银行名称、地址和所指定的账号;责令限期履行义务、改正或治理的期限视具体情况确定。对于没收不动产以外其他实物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90日内交至当地财政部门或政府制定的机构。
同时,要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和期限,并写明复议机关和诉讼法院的具体名称,注明制作日期并加盖作出处罚机关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