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喝习惯了,咋说关门就关门呢?真让人想不通!”近日,苏阿姨向本报消费维权热线报料,位于太原漪汾苑小区里的“恒天然鲜奶吧”于3月20日左右突然停业,她在那里办的会员卡里还有钱没消费完,希望能给她和与她有同样遭遇的会员们一个说法。(《太原晚报》4月11日)
关门跑路经常连起来说,其实关门是正常的经济现象,但跑路却带有明显贬义——不理亏、不违法你跑什么跑?
拿着顾客的钱,说跑路就跑路了,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但好像从来没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出了事再报案,能否抓住还两说,即使涉事人员无一漏网,钱又能追回来多少呢?如果资金链没断,经营者也就不会出此下策了。可以说,类似事件只要一旦发生,想要全部挽回损失几乎是不可能的。
该指责的不是消费者,而是预付卡风险管控的手段严重缺失。在餐饮、美发、健身等行业,预付卡几乎是标配,除非消费者愿意“吃亏”,否则办卡是一个正常选择,而且互利互惠——商家留住了客户,客户也可以拿到“批发价”。因此,预付卡本无原罪,事实上多数发卡商家也不会跑路,但凡事就怕万一,难道不跑路仅靠经营者的良心?
良心是靠不住的,所以很多地方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上月底,浙江和江苏就专门出台地方法规,对预付卡发放、金额、时效和退款条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譬如江苏,规定预付卡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不得设置有效期、退卡须退还利息等,并明确规定,经营者卷款逃逸行为属于欺诈。对于那些指着预付卡非法融资的经营者,以及认为“我也是受害者”而拿跑路不当回事的商家,都进行了有力地震慑。一千元的限额,近似于设置一条止损线,使得即使出现意外,消费者的损失也不至于过大,避免风险失控。
当然这还远远不够。首先,发放预付卡理应是有门槛的,比如对注册时间长短、注册资本多少,应有底线要求。现实中,有些注册不久的公司,注册资本只有几十万元,预付卡却发出去上百万元,其蕴含的风险可想而知。其次,应建立保险金制度。发预付卡可以,但只要达到一定规模,就必须购买商业保险,或者向监管部门的账户缴纳备用金,避免因自身经营困难而坑害消费者权益。总部收押金怕各门店违规经营,门店收预付款怕客户明天不来,监管机构为什么不能收准备金防他们跑路呢?
没有监管撑腰,消费者必然弱势。既然商家预收了未来的钱,那么将未来的风险纳入管控,也就是题中应有之义。动起来吧,就现在。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