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阿里巴巴举办首届权利人共创会,并正式发布“权利人共建平台”,邀请有强烈意愿投入资源参与知产保护的诚信权利人共同合作,提升知产保护效能,首期已有超过180家品牌加入。该平台将通过大数据模型实时向权利人提供疑似侵权链接,让权利人随时随地都能一键投诉,尽快识别侵权行为。(中国经济网7月1日)
考虑到知假买假的大量存在,假货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品牌权利人——形象受损、权益流失,他们理应是打假最积极的发起者与参与者。如何让权利人能够更加便捷、高效地主张权利,如何将他们的热情与电商平台的优势结合起来,无疑是互联网时代打假的必由之路。
“权利人共建平台”的出现,显然就是在对症下药。一个简单的常识是,假货从来都有,也并不是电商平台制造的,但随着互联网购物的普及、个别电商平台近乎垄断性的市场份额,使得假货变得更加集中与显眼,客观上也使得假货的流通更加便捷。也许正因如此,国际反假联盟才会将阿里除名。
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时代发展的两面性——在互联网+经济的大潮中,一定会有假货想要搭上时代的便车,如果监管不能顺应并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就会给这些泥沙以可趁之机。电商平台当然难逃失察的责任,但权利人和监管部门显然应担负起更加重要的角色。简单来说,面对海量的品牌与商家,电商平台不可能兼顾每一个权利人的利益,但作为假货的直接受害者,权利人显然在关注度、积极性和专业性等方面可以做得更多,如果每一个权利人都能够爱惜羽毛并积极参与进来,那么借助平台的资金、人员和大数据优势,假货必将无处藏身。例如,平台只能做到抽检,权利人却可以24小时关注自身品牌的假货,只要门槛够低、维权便捷,那么每一个权利人都会是打假者,其力量自然不可小觑。
作为“互联网+打假”的重要一环,政府监管部门也应参与进来,毕竟他们具有企业所不具备的手段与权力,对于彻底铲断假货的流通链条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有没有假货和打不打假是两回事,按部就班地打假与积极地、创新式地打假也不尽相同,在被国际反假联盟除名不到两个月后,阿里此举显然彰显了自身杜绝假货的决心。某种程度上说,建立这一平台的意义,与国际反假联盟倡导的宗旨并无二致,同样是“致力于通过各方合作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因此该平台可以被视为中国版反假联盟的雏形,也必将在互联网时代的打假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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