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报告,1月份居民价格消费指数同比上涨4.9%,略低于市场之前预期的超过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0.3%。据了解,今年起启用了新CPI权重方案,对纳入统计的产品项目做了调整,居住类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类降低2.21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表示,新CPI权重方案不存在拉低CPI情况。(国家统计局2月15日)
和之前外媒预测的数据完全吻合,恰好未达到5%——国际通行的严重通胀警戒线。与去年的情况相同,在百姓的日常消费感受面前,数字总是太过谦虚;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有了新说法,统计权重变了。
巧合的是,偏偏前两年房价飞涨时居住类权重没有适时提高,偏偏最近粮食蔬菜价格加速上涨时食品类价格又降低了,难免令人遐想,这样的调整有何用意。如此一来,由于近期房地产调控政策频出,各地商品房成交量低迷,房价进入滞涨阶段,暂时不会大幅拉高CPI;受去年自然灾害、今年南冻北旱和全球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影响,上半年农产品涨价的压力很大。然而,权重的降低无疑会抵消对CPI上涨的部分压力,使其无法充分反映出物价上涨对居民生活产生的影响。
当然,并不能因此说明调整CPI权重的做法是错误的,只是这一时间点与对应的现实之间产生了戏剧效应,才引发了人们一些猜想。按照统计部门的说法,CPI权重每五年调整一次,属于例行做法,是为了更好地反映物价上涨情况。看来是巧合,正好赶上了五年的当口,可为什么非得五年一次,中国日新月异的变化不值得年年进行微调?
现行统计制度规定,我国的CPI数据来自于对全国12万户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的抽样调查。从数字上看是不少,可这些家庭具体是哪些,又处于什么样的收入水平,是否会定期更替,都不得而知。不可否认,目前官方数据与民间不停地重复“质疑—澄清”的尴尬现象,究其原因,恰恰是因为百姓无法看到CPI的全程统计过程,而过程不透明就必然会带来广泛的质疑。
由此可见,CPI数据要想缩小与老百姓感受的落差,就必须及时根据现实调整统计权重,并不断在统计方法和过程上增加透明度,从而最大限度地体现物价波动情况,为经济政策的制定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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