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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住大房?

(2011-01-20 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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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日前,住建部新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从2011年2月1日起,对全国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指导和监督,出租住房者,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租住者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入不多,哪能花那么多钱单独租套楼房呀!”对于即将出台的新规,来自盂县的小王和妻子向记者说道。(太原晚报1月20日)
       前两年,流行的观点是“买不起房很正常,可以租房啊!”如今,正当越来越多买不起房子的人被迫租房时,租房又有了新规定——人均面积太少也不行。面对城市,泪流满面, 其中的内在逻辑难道就是这一句话——没钱活该,请远离。
       同样是租房,广州市长就是一个正面典型。广州市长万庆良就表示,人们的住房观念要转变,从有住房变成有房住。并自称工作20多年,还没买房,现在住在市政府在珠江帝景的宿舍,130多平方米,月租600元。
       这多好!照他的逻辑,租房这么划算,为什么要买房?同理,合租那么不安全,为什么不单独租一套大点的?这样的雷语还有很多,其实并不新鲜,一千多年前的晋惠帝不就曾经说过“何不食肉糜”吗?
       说一两句雷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雷人政策,即便是注定无法落地实施的空中楼阁,也透着几分冷漠与无知。在任何一个成熟国家,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也不会完全交给市场,底层穷人的生活质量如何,市长是要负一部分责任的。合租当然有隐患,因为“便宜没好货”是常识,低收入群体的选择范围本就十分有限。在政府保障房、廉租房建设远没有到位的前提下,他们的被动选择已经近乎人身尊严的底线,还能往哪里退?
       遗憾的是,这种拍脑袋式的行政命令一再上演,已经超越了观念问题和管理问题的范畴,凸显出不同阶层之间的鸿沟越来越深。好的出发点并不是判定良策与否的标准,只有当地方政府可以提供充足的廉租房进行引导时,恐怕才有资格对穷人说三道四。毕竟,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我们的目标——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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