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参加一个参会。
有个有了极惨遭遇的朋友,宴请他认识或不认识的,据说有些极大背景可以通天的人。
我是很不想去参加这样的餐会的,一是我不过于喜欢应酬,且我只是个律师,我能做的应该做的,只是用法律知识去帮助他人。尽管在当今中国,有时并不是法律程序能够解决问题,但一个法律人还是不应当用其他方式来思维和处理问题。
一顿饭吃下来,如坐针毡。酒又被迫喝了不少。这些人并不是什么真有大背景的,这般的骗子,我也不是第一次遇到。心情还是很有些郁闷的。我郁闷的是,一个本应当通过法律程序可以解决的问题,却得不到解决,却被逼到要寄希望于这些额外的帮助。我郁闷的是,一个本应当解决的问题,却遭遇的全是麻木。而在这极惨遭遇的情况下,再对受伤者行骗,在其伤口上再去撒盐,实在是令人心寒齿冷。
为了钱,为了利益,可以置什么都不顾,可以丧尽天良,可以为所欲为,可以为非作歹,可以、、、、、、这样普遍的存在,究竟是因为恶无惩处,还是因为善无宣扬。在信仰缺失的背后,谁来救赎丧失人性的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