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吃狗肉的考证

2024-03-17 16:56:22
标签: 狗肉

近年来,受西方一些动物保护主义的思想影响,国内的“爱狗者”以保护动物为由,组织人到高速公路上或其他公路上堵截运狗车辆;到玉林抗议“狗肉节”;在住宅小区收容流浪狗;在城市住宅小区里到处留下狗屎狗尿;在小区里遛狗不拴绳;放纵散养的狗咬伤人命、撞伤老人等,不断引发人与狗的冲突。这些“爱狗志愿者”的理由主张“狗是人类最忠心的朋友”,应享有与人同等的权利。在他们的观念里,狗侵犯人权可以,人侵犯狗权不可以。并出现了逼迫撞狗的人、贩狗的人、打死狗的人给狗下跪请罪的现象。在大量的人狗冲突事件中冲突最大的,是爱狗者强烈反对吃狗肉,并呼吁国家立法禁止吃狗肉。金华市取消了传承数百年的“狗肉节”,深圳、珠海立法禁止吃狗肉。但笔者去过深圳珠海,两市的狗屎遍地都是,并没有执法机构管理。以西方文明为理由,禁止吃狗肉,到底是正确还是错误?目前争论比较激烈,但具体表现为西方动物保护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食物归类观念的冲突。

近年来中国有许多人认为:“禁止吃狗肉是社会的进步。”然而,一个社会是否进步,与是否禁止吃狗肉有没有关系呢?站在不同立场的人,必然会有不同的观点。西方国家那些禁吃狗肉呼声最高的地方,对白种人以外的有色人种的歧视和虐待是有目共睹的,仅就这一点来讲,禁吃狗肉并不意味着社会进步。中国多数地区可以合法吃狗肉,“玉林狗肉节”虽然遭到许多人反对,但并没有被取消,因为“狗肉”作为食材的历史更加悠久。前些年《反虐待动物法》的专家建议稿拟将禁止吃狗肉列为法条,但该法律草案至今未付诸全国人大讨论并进行立法程序,其主要原因其中的某些条款与中国的国情不相同。如果中国一旦立法禁止吃狗肉,全国各地马上就会形成狗灾。因为养狗、吃狗已经成为产业,一旦因为立法禁食,社会马上就会出现大批的流浪狗并形成狗灾。当流浪狗成灾并损害到人类生存的环境时,它们的命运只能是灭杀,届时,对狗的法律保护就将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人类的生存环境就要受到损害。

狗到底是不是食材?应从狗的进化历史来进行分析。狗是狼驯化已经被社会所公认,因此,狼与狗都属于生物链的一环。在《中国上古史演义中》中有女娲先造六畜后造人的传说,狗为六畜次席,六畜皆为人之食材。可见,狗自从驯化成家养动物那一天起,它就是人类的食材。狗虽然在人类的不断驯化下有一部分品种逐渐形成了伴侣功能,但狗的食材功能始终没有被人类否定。这也是肉食狗和大部分土狗始终以食材为其主要功能的根本原因,人类社会一旦遭遇大范围的连续性灾荒,狗的食材功能必然会被凸显而不会再被人类所置疑。

原始社会没有文字,无法对狗的食材功能进行考证,但中国的商朝时期,狗肉就是珍贵的食材,也是祭祀的主要贡品。当时的宫廷里设置了专门养狗的职位,由专人对狗进行饲养。饲养狗的目的,就是要供贵族食用或祭祀之用。《周礼·秋官·犬人》记载:犬人掌犬牲,凡相犬牵犬者属焉,掌其政治。此文记载的“犬人”就是养狗的职位。后来有人对“犬人”作了新的解释:有一妇人,中年得子,视若掌珍。凡诸百事,均不使为。及至弱冠,衣食起居,须人料理,如襁褓然。或有老者劝妇人曰 :“当教使言语。”妇人答曰:“我在,彼何必言!”或有邻居劝妇人曰:“当教使自理。”妇人答曰:“我在,彼何须自理!”及妇谢世,子一无所能,日与犬匍匐于门乞食。人名之曰:犬人。

这个故事里的“犬人”被解释为因家庭教育不当,导致儿子成为废人,与专门养狗的“犬人”有了明确的区别。

《礼记·王制·燕飨之礼》记载:“一献之礼既毕,皆坐而饮酒,以至于醉,其牲用狗……”;《周礼·天官冢宰》及《周礼·天官·食医》皆载“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礼记》记载的周代宫廷佳肴“八珍”中的“肝膋”,就是以狗肝为原料制成的。《周礼 秋官疏》记载犬有三种,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孟子·梁惠王上》记载:“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礼记》记载:“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鱼炙,庶人食菜。”《礼记·王制》记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平民无故不食珍。”《史记·索隐》:“盟之所用牲,贵贱不同。天子用牛及马,诸侯用犬及豭,大夫以下用鸡。”

《礼记·月令》中有“孟秋之月……,天子食麻与犬”,“仲秋之月……天子以犬尝麻,先荐寝庙”。这些典籍对狗的食材功能的记载,说的是天子也只有在秋祭时,才与群臣分享狗肉。这是中国最早关于食狗肉宜在秋后的记载。

《吕氏春秋》记载越王勾践战败后为休生养息鼓励老百姓多生孩子:“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孩,二壶酒,二豕。”如生三个子女,官府派乳母哺育。可见,春秋时期狗的食材地位高于猪。

秦汉时期吃狗肉的风气极为普遍。西汉的贾谊《盐铁论·散不足》记载,“今富者祈名岳,……中者南居当路,水上云台,屠杀羊狗……。”清末张采亮的《中国风俗史》记载:汉代人“喜食犬,故屠狗之事,豪杰亦为之。”《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舞阳侯樊哙者,沛人也,以屠狗为事”。

汉代辞赋家枚乘的赋作《七发》,记载楚太子有疾,吴客问病时发现楚太子的病因在于贪欲过度,享乐无时。其中有段对话,客曰:“犓牛之腴,菜以笋蒲。肥狗之和,冒以山肤。......此亦天下之至美也,太子能强起尝之乎?”太子曰:“仆病未能也。”这段对话中的“肥狗之和,冒以山肤。”说明,狗肉当时是一种美味佳肴。

唐代张守节《史记正义》记载“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之。”而中国民间也有秋冬吃狗肉的说法。李时珍《本草纲目》中有“九月勿食犬,伤神”之说,并在兽部中记载:狗肉属热性食物,不宜春夏季食用,也不宜多吃。一般人皆可食用;老年人更佳。适于腰膝冷痛、小便清长、小便频数、浮肿、耳聋、阳痿、脘腹胀满、腹部冷痛者食用。但患咳嗽、感冒、发热、腹泻和阴虚火旺等非虚寒性疾病的人和脑血管病、心脏病、高血压病、中风后遗症患者及大病初愈的人不宜食用。

江苏有一道传统名肴沛公狗肉,其烹饪技巧以砂锅为主,咸鲜口味。狗肉酥烂,甲鱼柔糯,香味浓郁,堪称一道传统古馔,是冬令滋补之上品。相传秦末刘邦于沛县起义,称沛公。有一天,刘邦与部将樊哙一起杀了一只老鼋(甲鱼),与狗肉同炖,鲜味倍增,后被人称为“犬鼋会”、“鼋汁狗肉”。淮南诗人题诗云:“沛公狗肉远名扬,多味烹来炖一香。最后辛劳归去后,玉盘琼盏醉心尝。”汉高祖刘邦起事前喜食樊哙煮的狗肉,天天去吃,从不给钱。一天,樊哙为躲开刘邦,到湖东夏镇去卖狗肉。刘邦闻讯赶去,遇河受阻,突然河面游来一老鳖,驮刘邦过河,找到樊哙。刘邦抓起狗肉就吃,引来大批食客,一会儿就把狗肉吃光。回去时,刘邦又乘鳖过了河。事后,樊哙一生气把老鳖抓来和狗肉一同煮卖,不料肉味格外鲜美。于是他将这次煮肉所剩的老汤保留下来,每次煮狗肉都用。自此之后,“沛公狗肉”成为江苏传统名肴。

东汉覆灭后,中原地区陷于战乱之中,鲜卑族利用这个机会,统一了中国北方,建立了北魏政权。统治范围涉及现在的山西、河北、山东、河南、陕西、甘肃、辽宁以及四川、湖北、安徽、江苏的一部分。鲜卑族是游牧民族,家家为狩猎而饲养狗,因此鲜卑族不吃狗肉。鲜卑族统一北方地区后,对中国北方人吃狗肉的习俗改变起了极大的作用。唐代以后,印度佛教传到了中国。由于佛教戒杀生,屠宰狗和其他动物都被认为是杀生。当佛教在汉民族中传播开来以后,渐渐地影响了汉人吃狗肉的习惯。南北朝和宋朝都曾经禁食狗肉,使得一部分人不再食狗肉。南北朝的小说《述异记》记载:有个叫石玄度的人患病,医生开的药方要使用白狗肺作药引。因买不到白狗,他只好把妈妈养的白狗杀掉。石玄度将狗肺作为药引,将狗肉宴请客人。他母亲将吃完丢弃的狗骨收集后埋在大桑树下,每天向大树呼唤狗的名字。石玄度服药之后病情没有好转,临终时他后悔不该杀了那条狗。石玄度的弟弟石法度发誓:“从此不吃狗肉,否则将受罚”。这个故事是汉民族文化中最早反对吃狗肉的记载。

清朝的始主努尔哈赤早年兵败遇难躲在芦苇荡,明军放火烧芦苇,被他养的大黄狗救了一命。从那以后,满清帝王便禁吃狗肉。满清统治了中国270多年,禁食狗肉对汉民族的饮食习俗影响很大,但并没有禁绝人们吃狗肉的习惯。

从古至今,狗均属食材。古代称狗另名为黄耳、地羊,因其味道香美,又称香肉,是秋冬进补的佳品之一。狗肉属于药食两用之材,具有温肾壮阳,轻身益气之功效。但爱狗者认为:狗是伴侣动物,是家庭中的一员,反对吃狗肉。社会上对此有较大的争议。

狗肉虽然大补,但要防止食物相克。如狗肉不能和鲤鱼一起吃,二者体内的一些化学成分可能产生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适合一起吃。吃狗肉不要喝茶,茶叶中的鞣酸与狗肉中的蛋白质结合,会产生一种物质对人体不利。狗肉不能和大蒜一起吃,二者同吃可能会引起胃肠不适,不利于消化吸收。但狗肉炒大蒜、青蒜或蒜苗则无需顾忌。

国内多数地方都不禁止吃狗肉,如,广西灵川狗肉是当地的一道特色美食;沛县的鼋汁狗肉,是地方传统特色名菜;沛县狗肉以凉食为主,可用手撕肉不用刀切,其味尤佳;贵州花江狗肉是“花江三绝”之一,是布衣族的传统菜肴;观澜狗肉有热菜和冷盘之分,辅以近20种佐料烹调而成,有十几种食法;广东雷州的白切狗肉是当地的名菜;广东的客家五香狗肉煲非常有名;吉林省的延边狗肉汤是一道地方名菜,等等。近年来受西方思想的影响,一些人认为食用狗肉不文明,反对吃狗肉,但没有得到多数人的支持。不过反对者要对狗肉加强检疫,避免引发食品安全主张是可取的。由于狗肉自古就是食材,是否吃狗肉应当是个人自由,爱狗者反对没有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禁食猫狗等宠物。2020年4月14日,珠海市颁布的《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将猫、狗禁止食用。两地人大解释,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国内地方立法援引国外思想的作法,并不能获得中国多数人的苟同。虽然这两个城市可以立法禁食狗肉,但这两个城市的流浪狗将来一旦成灾,只能将其灭杀,而没有其他办法。

世界上反对吃狗或禁止吃狗的国家立法依据主要是以动物保护法或者反虐待动物法居多。奥地利的《动物保护法》禁止以食用目的宰杀猫和狗;有些国家立法禁止以贩卖为目的屠宰犬类,允许杀狗自己吃,但不得贩卖。加拿大规定屠宰狗类必须经过政府批准,不许私宰犬类;德国《肉类检疫法》也禁止食用狗肉。但韩国、朝鲜、印度的那加兰地区、日本、印度尼西亚、越南、东帝汶、菲律宾的本格特省、瑞士、美国、法国、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格陵兰岛、阿根廷等国并不禁止食狗肉。这说明:狗自古就是食材,属于生物链的一环,是被世界所公认的。目前禁止食狗肉的国家和国内的部分地区,其禁食狗肉的立法依据并不能服众,也不可能在世界范围内禁食用狗肉。而解决这个冲突的最好办法是:相互尊重,互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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