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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彭宇 |
中学生救助98岁老太反被告 被索赔11万
- 核心提示:2006年3月,98岁的刘老太太在马路上倒地受伤,被两名中学生送到医院。随后,双方发生纠纷。老太称,是两名学生将她撞倒在地的,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1万余元。法院一审驳回其请求,二审却裁定2学生监护人赔偿4万元。
新安晚报9月19日
2006年3月15日,出生于1908年的刘老太太在省城六安路上倒地受伤,被两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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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双方发生纠纷。老太太一方说,是两名学生将她撞倒在地的,医药费等损失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学生一方说,他们没碰到老太太,是爱心救助老太太,反被冤枉。随后,老太太将两名中学生告上了法庭,索赔11万余元。
是肇事伤人?还是
刘老太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老太太于2006年3月15日下午6时左右在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对面公交站牌
终审法院最后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两名中学生的监护人共同承担刘老太太的
链接前贴:史上最弱智判决将把人性引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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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1、看来法院的判决,没有最弱智,只有更弱智。老人倒地千万不能扶,一扶就是你撞的。送到医院更不能代交费用,哪怕对方快死了,要不然就是铁板钉钉的铁证如山,不打自招,没说的,就是你撞的,准备赔偿金吧。
2、如今其他赔偿不见得有精神损害抚慰,救助老太一定会叫你赔精神损害的,为什么,实际医药费那一点点赔来那够打点法官的啊,当然得精神损害跟上去。
3、98岁老人独自上街遇上事故,应该负起责任的不是老太的监护人,反而是路人的监护人,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啊!
4、如果我说,一个98岁的老人,更有可能在没有任何外力作用下,因为自身失去平衡力摔倒而受伤,您信不信?不要说98岁,89岁我都信。随便去哪个医院问问,每个医院都可以提供你数十例数百例75岁以上老人独自在家摔伤的案例,更别说大马路车水马龙喇叭声的情况下……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有两面,我没有现在在场亲眼看到过老太真是摔的还是撞的,我不能认定。但让我恶心的是这份判决里将行善的行为而认为是犯恶的证据,让我怀疑的是那精神损害抚慰,让我迷惑的是那老太的年纪。
5、如果老太真是摔的,谁来赔偿中学生们做了好事反被判有罪而受到的巨大精神损害和道德损害?
6、我不想说老人什么话,毕竟一个98岁的老人,可以算是无行为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