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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余元洲教授的声明

(2010-02-04 04:11:29)
标签:

杂谈

为挺李庄而承担责任的

个 人 声 明

 

鉴于我在李庄案一审判决后,写了三篇挺李文章,作为一个法学教授,现作郑重声明如下:

一、如果李庄终审有罪,我愿向江汉大学提出辞去现行教职(法学教授)的请求,无论批准与否,均从2010916日起离职,并且拒绝任何其他高等院校或者类似单位(科研院所)就同一教职可能给予的聘请恩惠;

二、如果李庄被依法平反时本人尚未到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方可考虑寻求或接受合适单位给予上述职务的聘任。

特此声明

 

                       江汉大学  余元洲 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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