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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花季女孩孙正雯自杀令人心碎

(2012-07-11 21:10:01)
标签:

杂谈

分类: 教育,体育

    7月8日下午,青岛13岁的初一女生孙正雯从7楼跳下身亡,花季生命就此终结。现场留下遗书,读来令人心碎。网络上,成千上万的网友痛惜这个花季女孩的离去,纷纷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反思中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1、孙正雯刊登在校报上的文章  

                            我心中的美景 
                              初一 1班 孙正雯  
  心中的美景,永远也无法忘怀。我想从它发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烙印在我的心中……

  那时一个闷热的夏天,那时我还住在市北区的一栋老楼里,由于“创城”,这些老楼必须全部粉刷。

  一天周六下午,我写完作业百无聊赖地倚在窗边看风景。对面的楼挡住了我一半的视线,我不禁皱了一下眉头。眼光不由地落在了对面那栋楼上,那儿又一个吊着的工人正在粉刷墙壁。我不由得又皱了一下眉头,因为我从心里看不起这些脏兮兮,全身发酸的工人,再加上报纸报道过的有的工人“入室盗窃”。我更讨厌他们,我紧紧地盯着他,心想一旦他有什么出格的行为,我就立刻举报他!这个工人已经粉刷领导了第五层和第四层楼的中缝,我站在无楼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突然,我发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一个大约6、7岁的小女孩,也许她早已站在对面四楼的阳台那,只是我方才没发现罢了,她仰着小小的脸,专注地盯着那个工人。突然,那小小的身影闪了一下,不见了。也是,谁能坚持一直地看一个粉刷工刷楼呢,也许她刚才只是好奇罢了。

  可是我想错了,当她重新出现在阳台上时,手里多了一瓶矿泉水。女孩踮起脚,把水递给了正在粉刷她家墙外的工人。那工人大概有点愣神,但停下了手中的工作,接过了女孩递过来的矿泉水。女孩依然仰着头看着工人。夕阳把余辉照在她的笑容上,使那笑容愈发甜美。画面似乎定格了,我的内心感觉到了一阵异样的震动……

  那女孩甜美的笑容,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从那定格的画面中,我读到了真正的平等与美好……

 

2、孙正雯的遗书
其一:

亲爱的爸爸妈妈:

  用“亲爱的”与你们的称呼所搭配,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错误。Don’tworry.,这只是一个形式。

  唉,你们最终还是看到了这封信,想想看我一共才活了13年零5个月,而我上初一到现在才1年零1个月。在这期间你们私自拆看了多少封我的信件?加上我的私人日记,印出来差不多有词典那么厚了。我交几个笔友怎么了?只是初一下学期,几封信件而已,远隔千里的两个人用笔聊聊天,有什么害处吗?真不明白,你看你们,对我是又打又骂。搜我房间,搜我书包,很好玩,是吗?我想要点个人隐私这难道是奢望?可你看看你,妈妈,说我的个人隐私,是我“掩饰错误的手段”?!爸爸,你就更直接了“呸!我看是揍得轻!”从小到大我被揍得次数还少吗?所有的力度和次数加起来可以打死一个俱乐部的肌肉男了。呵,我真不明白,就像我朋友让我问的一样:我真的是你们亲生的吗?

  你们使唤我,我记得很小的时候,你们就让我给你们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当别的孩子在享受童年的欢乐时,我却顶着压力拼命干活,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知道,你们只要稍有不满,就会对我拳打脚踢,先别急着否认,妈妈,你还记得我小的时候把我打得满脸是血吗?还记得你因为我做作业做的晚让我光着腿在水泥地上跪了一夜?没有合眼吗?那是冬天,你还“好心”在我的膝盖下放了许多碎玻璃渣,记得吗?爸爸……呵,你的“光辉事迹”,那可是说也说不完啊。你丢了一个1000多块钱的相机,轻描淡写的交代了几句就完了,我丢了一个800多块的小相机(实际上是你弄丢的,但由于我在现场,于是你把一切责任都推在了我的身上,这些我都知道),你却把我打得遍体鳞伤,几度昏死过去,可你像对待死狗一样对待我,把我拖过去又拖过来。你们使唤我,你们虐待我,在这个家我没有隐私也没有自由,请问我到底是不是你们生的?哦,这个想法也许不太实际,那我问你们,你们究竟有没有拿我当人看?

  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死了,离开了这个充满爱与恨的世界。你们一定很高兴,因为你们早就想让我死了,不然以前干嘛一个劲的揍我?上了中学后,我的老师看不下去这一切了,她打电话警告了你们,于是你们就不再动手打我了——改成用杂志扇我,用圆镜砸我?还记得前几天晚上,也就是家长会那天,你们对我一顿谩骂后,爸爸你发疯似的把我往墙上抡,我那时就明白了,原来你们希望我死!后来我想在你们的床上想休息一会儿,可妈妈你一个劲的用脚踹我的头,叫我滚,让我别烦你们,以至于我刚站起来没走几步就笔直的倒下了,我不明白,我考的成绩不好吗?我认为综合来看我发挥的挺好,你们到底要我怎样?考的像你们所说的你们小时候的成绩那么好?然后长大再做一个暴徒,疯狂的虐待自己的儿女?我办不到。我死了,也许你们不高兴,因为你们毕竟失去了一个出气筒,失去了一个奴仆!P.S.:如果说,我死了是被人杀害的,那凶手一定是你们!

  2012-07-05

 其二:

                     遗嘱

  这是孙正雯的遗嘱。

  我死后,请把我的遗体(器官组织均可)捐献出去,捐给那些需要的人,还有,请把我的压岁钱(包括我父母私吞、私藏的)捐给山区的孩子们,让他们过得好些,再就是我的那些图书课本也捐了吧,会有人喜欢的。

  除此之外,把属于我的一切能捐的都捐了吧。

  谢谢了,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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