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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南京宝马撞马2”特大交通事故

(2015-06-22 20:39:43)
标签:

杂谈

    昨天凌晨发表了文章【南京宝马撞马2的背后】http://weibo.com/1417159582/CnuppCCXu?type=comment#_rnd1434965373126 ,被网友大量转发。其中有几处表达不够准确,现作如下说明:
一、有几张图片直接引自网络,没有打马赛克,向网友及逝者致歉;
二、文中提到的两位逝者是同事,而不是夫妻。当时写文章的时候是6月21日凌晨,更多消息还没有出来;
三、文中不确定马2是否在行驶中。当时我推测是它在左转或是掉头,被宝马拦腰撞上。现在根据官方说法,确定是“宝马”轿车由西向东闯红灯通过路口,撞上由南向西左转行驶的“马自达”轿车。(详见图示)
再谈“南京宝马撞马2”特大交通事故 
四、文中多次用到“迈”这个词,本意是想表达速度,即公里每小时。被网友指出是低级错误。核实了一下,“迈”是Mile也就是英里的简称,一英里约合1.6公里,用在这里显然是不准确的。即便是简称,用“码”更好。
五、文章中提到两车的动能,意在比较它们两个个体的能量悬殊,对比方式与手法确有不专业的地方。关于两车相撞,应该用到动量守恒定理。即P=FT=m乘以v的变量。汽车正面碰撞和追尾碰撞均属于一维碰撞,即汽车仅在纵轴线上的碰撞。汽车侧面碰撞属二维碰撞。在本事故中,虽然马2是运动着的,但相对于宝马行进的方向来说,它是静止的,所以它受到的力F=m乘以v的变量再除以时间t。这里的m是2000KG,速度变量为50米每秒(这里宝马速度按官方估算约为160-180公里每小时,我们取180公里每小时,合50米每秒),撞击时间假定0.5秒钟,则F=200000N,即20*10的四次方牛。
六、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为什么马2粉碎宝马没事?首先部位不同,宝马是车头,马2是侧面。有网友打个比方,就相当于膝盖去顶肋骨。另外,能量分解的方式不同,宝马前部溃缩,吸收相当能量。而马二侧面最弱,所有能量都传给了人员和车身。第三,车辆级别不同,被动安全措施不同。
    欢迎朋友们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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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浪微博:@胡二刀  从纸媒到互联网,亲身感受了媒体变迁。

文章出处:新媒体运营(加这个号:meitiku,也就是媒体库)

新媒体运营(meitiku,也就是媒体库)是一个专门讨论互联网、微博、微信、社会化营销原理与技巧的平台,有思想,无主义,有碰撞,无诉求。同时兼具对传统媒体的评价与思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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