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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交通违法,如何记录在案?

(2007-09-26 17: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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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见闻

   今天<晚报>有这样一篇稿子,<行人交通违法也要记录在案>。单看标题,我就觉得又是小孩子过家家呢,如果不是浪费版面,那肯定是给交管部门难看。用脚后根都能想出来,这能实施吗?有可操作性吗?
    文中提到,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又是这个素质不是一般低的地方),为改善市区交通环境……,对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建立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信息库,也就是借鉴机动车违法处理的方式方法,对每个违法的非机动车或行人进行身份证登记,并录入信息系统备案,实行个人信用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体系。对屡教不改者强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教育和处罚,并定期向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逐年降低其违法率。
    这可以说是文章的核心部分,也是交管部门的“新举措”。建立违法信息库没错,可怎么建?借鉴机动车违法处理的方式方法,理论上行得通,可实际呢?机动车全市不过30万辆,人口呢?全市二三百万,相差十倍。再说,非机动车没有牌照,你拿什么登记?难道写“凤凰二八黑色自行车”一辆?傻不傻?行人违法,是不是一定要出示身份证?谁上街都带着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你让不让人家走?随口说出一个号码,你如何验明真伪?
    再说,即便带了身份证,也配合你做了登记,那么这个记录由什么人录入?如果全市每天把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录下来,也是汽车的上百倍,这个工作由什么人承担?
    再其次,假定也查了,也录了,那么如可确定人家是屡教不改者呢?难道每个交通协管员手头都有一个PDA,一个行人翻越护栏,揪住他,报上身份证号,一查,这家伙这个月已经翻过N次护拦,在桥西闯过红灯,所以记录都一目了然?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
    由此可见,这样的政策出来注定就是走个过场,给所谓的新闻增加一点由头,没有一点可操作性。
    记得前一段时间,交管部门还出台政策,要给行人实行扣分制,真是让人啼笑皆非。估计路口的JCSS也很苦恼,扣他一千分又能怎样?真是TM的GP想法。
    同样这个新闻,《都市报》也提了,但根本没敢写这个违法信息库的事儿,只是说“采取一些新的措施”。尽管含乎,却不露怯。
    今天最值得表扬的是《青年报》。对于“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这事儿就没提,不知是不是交管部门没通知他们。相反,他们做的《上百车主中秋熬夜排队选车牌》的文章,算是抢了一个先机,把车主排队、占位卖钱、警方准备等做了充分报道,这样的文章有实用价值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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